珠海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出台,涉及这4条河流水道

河湖生态流量是指为了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水量、水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事关珠海江河湖泊健康、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珠海高质量发展。近日,经市政府同意,珠海市水务局印发《珠海市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试行)》,选取天生河、南水沥、十字沥、黄镜门水道开展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明确了各河道生态流量保障基本原则、保障目标、调度要求、各方责任及保障措施。

近年来,我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水生态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同时,受自然条件限制、不合理开发利用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影响,部分流域区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仍然突出,河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受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依然严峻。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进一步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

结合珠海工作实际,我市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第一批重点河湖,选取保障对象为天生河、南水沥、十字沥、黄镜门水道。保障措施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其一,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明确把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对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影响较大的水库、闸坝、取水口等,纳入调度考虑对象。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应在保障生态流量泄放的前提下,执行有关调度指令。对于因过量取水对河湖生态造成严重影响,导致生态流量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限制取水、加大水量下泄等措施,确保达到生态流量目标。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工程,应按照水利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规定,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已建水工程不满足生态流量泄放的,应根据条件,经科学论证,改进调度或增设必要的泄放设施。

其二,我市将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当管理断面生态流量不足时需要进行加密观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

其三,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要求,确定河湖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和预警阈值。针对不同预警等级制定预案,明确水利工程调度、限制河道外取用水和应急生态补水等应对措施。根据生态流量监测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实施动态管理。

与此同时,保障方案还明确了我市天生河、黄境门水道、南水沥、十字沥水道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了生态流量(水位)管控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估要求;制定目标合理,可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状况。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目前,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已将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接下来,市水务局将指导第一批重点河湖所在的金湾区、斗门区水务部门常态化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会商、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建立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管理平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

文字:苏振华 图片:通讯员秦力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张燕红
珠海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出台,涉及这4条河流水道
观海融媒 2022-07-20 15:55

河湖生态流量是指为了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水量、水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事关珠海江河湖泊健康、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珠海高质量发展。近日,经市政府同意,珠海市水务局印发《珠海市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试行)》,选取天生河、南水沥、十字沥、黄镜门水道开展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明确了各河道生态流量保障基本原则、保障目标、调度要求、各方责任及保障措施。

近年来,我国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水生态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同时,受自然条件限制、不合理开发利用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影响,部分流域区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仍然突出,河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受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依然严峻。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进一步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工作。

结合珠海工作实际,我市开展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第一批重点河湖,选取保障对象为天生河、南水沥、十字沥、黄镜门水道。保障措施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其一,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明确把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合理配置水资源,科学制定江河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对控制断面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影响较大的水库、闸坝、取水口等,纳入调度考虑对象。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应在保障生态流量泄放的前提下,执行有关调度指令。对于因过量取水对河湖生态造成严重影响,导致生态流量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限制取水、加大水量下泄等措施,确保达到生态流量目标。新建、改建和扩建水工程,应按照水利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规定,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已建水工程不满足生态流量泄放的,应根据条件,经科学论证,改进调度或增设必要的泄放设施。

其二,我市将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河湖生态流量管理需要,按照管理权限,建设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当管理断面生态流量不足时需要进行加密观测。水库、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按要求接入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监控平台。

其三,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我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要求,确定河湖生态流量预警等级和预警阈值。针对不同预警等级制定预案,明确水利工程调度、限制河道外取用水和应急生态补水等应对措施。根据生态流量监测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按照预案实施动态管理。

与此同时,保障方案还明确了我市天生河、黄境门水道、南水沥、十字沥水道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明确了生态流量(水位)管控责任分工和考核评估要求;制定目标合理,可维持河道基本生态状况。

记者从市水务局了解到,目前,省河长办、省水利厅已将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接下来,市水务局将指导第一批重点河湖所在的金湾区、斗门区水务部门常态化做好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会商、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建立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管理平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

文字:苏振华 图片:通讯员秦力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张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