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洲区教育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4起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涉及机构1所和5名个人,并予以通报。
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从严查处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香洲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规经营是正道,违法行为要担责,提醒各位培训行业从业者,切勿心存侥幸图小利,以身试法害终生。
同时,香洲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做好校外培训风险防范,注意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必须选择正规机构,必须留意培训时间,必须认准“粤预付”购课缴费;不要听信培训机构口头承诺,不要贪图优惠、因小失大,不要选择无证机构和私人补习班。特别注意要在“粤预付”进行缴费,谨防课费因“有优惠”而打水漂。
如市民发现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可直接举报。举报电话:0756-2611605,举报邮箱:xzqmbpxjg@zhuhai.gov.cn。
近期,香洲区教育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4起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涉及机构1所和5名个人,并予以通报。
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坚持从严查处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香洲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规经营是正道,违法行为要担责,提醒各位培训行业从业者,切勿心存侥幸图小利,以身试法害终生。
同时,香洲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要做好校外培训风险防范,注意做到“三必须”“三不要”:必须选择正规机构,必须留意培训时间,必须认准“粤预付”购课缴费;不要听信培训机构口头承诺,不要贪图优惠、因小失大,不要选择无证机构和私人补习班。特别注意要在“粤预付”进行缴费,谨防课费因“有优惠”而打水漂。
如市民发现无办学许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可直接举报。举报电话:0756-2611605,举报邮箱:xzqmbpxjg@zhuh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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