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新政,规定从2022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记者6月22日从珠海市财政局获悉,该局第一时间响应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相关经济政策,在政府采购方面推出具体落实措施,高标准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时间细化举措,政策落实加“速度”
市财政局在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新政的基础上,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的市场调查、竞争程度、利润率等情况,提前按照调整后的评审优惠幅度上限,给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政策落实有“力度”
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缩短合同签订时间、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加快合同支付进度等综合措施全面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总体规模。
因地制宜扩大支持范围,政策落实有“广度”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级采购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需求清单中符合创新产品首购的部分进行单独采购,加大对纳入创新产品清单范围内产品的首购订购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扩大科技创新产品的生产规模,助推“产业第一”政策的有效落实。
据悉,支持中小企业新政落地后,将引导中小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初步测算,到2022年底,中小企业获得我市政府采购支出占比,将快速从原来平均每年78%提升至85%左右。
近日,国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新政,规定从2022年7月1日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记者6月22日从珠海市财政局获悉,该局第一时间响应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相关经济政策,在政府采购方面推出具体落实措施,高标准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第一时间细化举措,政策落实加“速度”
市财政局在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新政的基础上,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珠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市区各预算单位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并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的市场调查、竞争程度、利润率等情况,提前按照调整后的评审优惠幅度上限,给小微企业进行价格扣除或增加价格得分。
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政策落实有“力度”
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缩短合同签订时间、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加快合同支付进度等综合措施全面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总体规模。
因地制宜扩大支持范围,政策落实有“广度”
此外,《通知》还鼓励各级采购单位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需求清单中符合创新产品首购的部分进行单独采购,加大对纳入创新产品清单范围内产品的首购订购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扩大科技创新产品的生产规模,助推“产业第一”政策的有效落实。
据悉,支持中小企业新政落地后,将引导中小企业更深程度参与政府采购,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初步测算,到2022年底,中小企业获得我市政府采购支出占比,将快速从原来平均每年78%提升至8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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