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详情如下
↓↓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因应周边城市疫情形势变化,现就科学精准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4月15日零时起,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住宅小区、室内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调整为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行程码带星号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2.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管控政策不变,中风险地区来(返) 珠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县(市、区)来(返)珠人员,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实施14天居家隔离。继续对近14天内有广州白云区和海珠区旅居史的来(返)珠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控措施自离开广州白云区、海珠区之日算起,第1、3、5、14天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近14天内有广州其他区和佛山全域旅居史的来(返)珠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11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控措施自离开广州、佛山之日算起,第1、3、5、14天开展核酸检测。
3.继续做好围合式管理。村(居)、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出入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发现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上海市、吉林省和广州市、佛山市旅居史的人员,行程码带星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所有外市抵珠人员应第一时间在“珠海健康申报”完成申报程序,并在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4月14日,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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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因应周边城市疫情形势变化,现就科学精准落实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4月15日零时起,所有人员(中小学生及儿童除外)进入住宅小区、室内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调整为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行程码带星号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2.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珠人员管控政策不变,中风险地区来(返) 珠人员,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参照管理县(市、区)来(返)珠人员,上海市、吉林省全域实施14天居家隔离。继续对近14天内有广州白云区和海珠区旅居史的来(返)珠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控措施自离开广州白云区、海珠区之日算起,第1、3、5、14天开展核酸检测。继续对近14天内有广州其他区和佛山全域旅居史的来(返)珠人员,实施3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11天居家健康监测,健康管控措施自离开广州、佛山之日算起,第1、3、5、14天开展核酸检测。
3.继续做好围合式管理。村(居)、小区和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出入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发现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上海市、吉林省和广州市、佛山市旅居史的人员,行程码带星者和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对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所有外市抵珠人员应第一时间在“珠海健康申报”完成申报程序,并在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珠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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