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升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热情,高新区近日发布实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依据该办法,在高新区垃圾分类领域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及个人,最高可获得3000元奖励。
据悉,该办法实施起三年内,高新区每年将开展一次激励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个人给予激励。
今年该项奖励组织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相关部门将在10月30日前确定初审推荐对象,在12月31日前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
根据评审结果,对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住宅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施工场地,将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牌匾,并奖励3000元奖金(属于公共机构的不予以资金激励),同时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加分激励。
各家庭单位若想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则要求家庭成员长期坚持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分类准确率较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示范带动效果明显,且家庭成员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获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的家庭除了通报表扬还将获得1000元奖金,并被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对于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督导员、志愿者、环卫工人等个人获评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个人”的,除通报表扬还将获颁1000元奖金(属于公务员的不予以资金激励)。
为加强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升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热情,高新区近日发布实施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依据该办法,在高新区垃圾分类领域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及个人,最高可获得3000元奖励。
据悉,该办法实施起三年内,高新区每年将开展一次激励工作,对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单位、家庭、个人给予激励。
今年该项奖励组织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相关部门将在10月30日前确定初审推荐对象,在12月31日前根据辖区名额择优确定候选激励对象。
根据评审结果,对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其他社会组织、住宅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施工场地,将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牌匾,并奖励3000元奖金(属于公共机构的不予以资金激励),同时给予物业服务企业优良信息加分激励。
各家庭单位若想争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则要求家庭成员长期坚持生活垃圾分类,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分类准确率较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示范带动效果明显,且家庭成员参与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现场督导、入户走访或宣传等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6次。获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的家庭除了通报表扬还将获得1000元奖金,并被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对于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且成效显著的督导员、志愿者、环卫工人等个人获评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个人”的,除通报表扬还将获颁1000元奖金(属于公务员的不予以资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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