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推出四大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效能,深化项目审批“放管服”改革,1月11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为目标,推出四大环评举措为珠海市产业项目落地保驾护航,为企业健康成长提供“保姆式”服务。

举措一:提前梳理,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

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多触角发现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及时获取计划落户珠海市重点项目及本地重点企业增资扩产计划的项目信息,提前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帮助企业明晰项目环评审批是否纳入名录管理以及项目类别、环评类别等,助力重点项目早日落地。

举措二:加强指导,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引进效率

在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前,市生态环境局将主动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环保专业意见和评价,保障环境要素配置。专家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等的相符性,项目环境影响基本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本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

举措三:提供环境影响预评估,助力招商引资

针对我市重点工业、文化产业等实体经济项目和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依申请提供环境影响预评估服务。在重大经济实体项目前期咨询、洽谈阶段及早介入,为项目投资方和辖区政府(管委会)提供选址、环境准入、环保审批、投产后的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意见;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提供项目选线、选址、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举措四:分类辅导,深化环评审批服务

开展“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三服务机制,分类辅导项目落地。为根植力强的“链主”企业、创新带动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具有龙头引领和造血强链功能的上下游重点产业项目提供精准服务。

对于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或豁免环评管理的市重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及时宣讲政策解答疑问,对符合豁免环评管理规定的企业,将于1个工作日协助出具豁免环评管理的意见。

对于仅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市重点项目,将于3个工作日内点对点指导企业系统填报信息。

对于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政策的市重点项目,切实指导企业以告知承诺制程序申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缩短环评审批时间,除法定公示时间外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

对于依法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市重点项目,提供不少于1次的上门服务,结合电话咨询、召开座谈会、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提供环评服务,直至项目通过环评审批,确保项目能批尽批。除法定公示、技术评估、征求意见时间外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

文字:郑振华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推出四大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观海融媒 2022-01-12 15:50

为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优质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效能,深化项目审批“放管服”改革,1月11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产业项目落地实施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为目标,推出四大环评举措为珠海市产业项目落地保驾护航,为企业健康成长提供“保姆式”服务。

举措一:提前梳理,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

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多触角发现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及时获取计划落户珠海市重点项目及本地重点企业增资扩产计划的项目信息,提前建立重点项目服务台账,帮助企业明晰项目环评审批是否纳入名录管理以及项目类别、环评类别等,助力重点项目早日落地。

举措二:加强指导,保障重大产业项目引进效率

在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前,市生态环境局将主动为全市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环保专业意见和评价,保障环境要素配置。专家对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规划等的相符性,项目环境影响基本情况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本可行性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意见。

举措三:提供环境影响预评估,助力招商引资

针对我市重点工业、文化产业等实体经济项目和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依申请提供环境影响预评估服务。在重大经济实体项目前期咨询、洽谈阶段及早介入,为项目投资方和辖区政府(管委会)提供选址、环境准入、环保审批、投产后的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意见;为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提供项目选线、选址、布局的环境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

举措四:分类辅导,深化环评审批服务

开展“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三服务机制,分类辅导项目落地。为根植力强的“链主”企业、创新带动力强的“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具有龙头引领和造血强链功能的上下游重点产业项目提供精准服务。

对于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或豁免环评管理的市重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及时宣讲政策解答疑问,对符合豁免环评管理规定的企业,将于1个工作日协助出具豁免环评管理的意见。

对于仅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市重点项目,将于3个工作日内点对点指导企业系统填报信息。

对于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政策的市重点项目,切实指导企业以告知承诺制程序申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缩短环评审批时间,除法定公示时间外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提高重点项目审批效率。

对于依法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市重点项目,提供不少于1次的上门服务,结合电话咨询、召开座谈会、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提供环评服务,直至项目通过环评审批,确保项目能批尽批。除法定公示、技术评估、征求意见时间外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

文字:郑振华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