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女子贩卖“上头电子烟”获刑八个月

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首宗涉合成大麻素的贩卖毒品案件正式宣判。香洲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母女靠毒“致富”
一起走上不归路

2021年7月起,叶某与其女儿岳某(另案处理)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牟利,多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贩卖给下游卖家以及其他吸食者,违法所得均用于岳某的日常花销。2021年7月13日,叶某以2000元的价格将10支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贩卖给本案另一被告人庄某,庄某将该批电子烟陆续销售给其他吸食者。2021年7月19日,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7月17日,叶某的女儿岳某与吸食者黄某取得联系,决定以400元的价格将1支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卖给黄某并由叶某负责送货。黄某在收到电子烟时被现场查获,叶某亦于2021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触犯刑律罪责难逃
一时失足终生懊恼

香洲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叶某、庄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被告人叶某、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香洲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被告人庄某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敲黑板:毒品千奇百怪
勿图一时痛快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于2021年7月1日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我国是全球首个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的国家。2021年7月1日之后,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则属于吸毒行为。

那么,合成大麻素是什么呢?实际上,这是一种类似于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它的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为吸食者带来无法挽回的健康损害。

法官提醒大家,“上头电子烟”并非时尚达人的代名词,“吸一次不会上瘾的”说法万万不可信,一旦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更是万劫不复。法律已经对贩卖此类电子烟或者电子烟油划出红线,一旦迈出危险的第一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马涛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赵思华
珠海一女子贩卖“上头电子烟”获刑八个月
观海融媒 2022-01-10 20:59

近日,香洲区人民法院首宗涉合成大麻素的贩卖毒品案件正式宣判。香洲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母女靠毒“致富”
一起走上不归路

2021年7月起,叶某与其女儿岳某(另案处理)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牟利,多次将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贩卖给下游卖家以及其他吸食者,违法所得均用于岳某的日常花销。2021年7月13日,叶某以2000元的价格将10支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贩卖给本案另一被告人庄某,庄某将该批电子烟陆续销售给其他吸食者。2021年7月19日,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7月17日,叶某的女儿岳某与吸食者黄某取得联系,决定以400元的价格将1支含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卖给黄某并由叶某负责送货。黄某在收到电子烟时被现场查获,叶某亦于2021年7月2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触犯刑律罪责难逃
一时失足终生懊恼

香洲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认为,被告人叶某、庄某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被告人叶某、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等情节,香洲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叶某八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被告人庄某七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敲黑板:毒品千奇百怪
勿图一时痛快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已于2021年7月1日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被国家列为毒品进行管制。我国是全球首个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实行整类列管的国家。2021年7月1日之后,销售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头电子烟”,属于贩卖毒品行为,吸食“上头电子烟”,则属于吸毒行为。

那么,合成大麻素是什么呢?实际上,这是一种类似于天然大麻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它的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为吸食者带来无法挽回的健康损害。

法官提醒大家,“上头电子烟”并非时尚达人的代名词,“吸一次不会上瘾的”说法万万不可信,一旦走上“以贩养吸”的道路更是万劫不复。法律已经对贩卖此类电子烟或者电子烟油划出红线,一旦迈出危险的第一步,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字:马涛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