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为贯彻落实“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10月21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珠海海事局、珠海海警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

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摄影/吴长赋

此次行动通过实施陆海统筹、多部门合作的联合执法模式,各部门共出动55人,船艇3艘,车辆4辆,分海上和陆上两组执法队伍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先后前往黄茅海跨海通道、大杧岛、荷包岛、珠海经济特区华南联合石油有限公司码头、南水水质净化厂等区域开展巡查执法,主要开展了海洋工程、有居民海岛、船舶以及港口码头等领域执法检查活动,同步开展了国控点位海域、入海排污口检查监测,行动期间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并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强化陆海统筹、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资源、信息共享,合力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摄影/吴长赋

据了解,为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环境保护、防治海上污染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协作,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部门作用,与海洋执法部门签订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办法等机制文件,每年组织海洋执法力量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托各自优势,对各种污染海洋环境的活动领域进行全覆盖监管,在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上形成合力,致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十四五”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系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文字:郑振华 图片:吴长赋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王朝辉
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观海融媒 2021-10-21 17:27

为贯彻落实“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10月21日,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珠海海事局、珠海海警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

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摄影/吴长赋

此次行动通过实施陆海统筹、多部门合作的联合执法模式,各部门共出动55人,船艇3艘,车辆4辆,分海上和陆上两组执法队伍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执法人员先后前往黄茅海跨海通道、大杧岛、荷包岛、珠海经济特区华南联合石油有限公司码头、南水水质净化厂等区域开展巡查执法,主要开展了海洋工程、有居民海岛、船舶以及港口码头等领域执法检查活动,同步开展了国控点位海域、入海排污口检查监测,行动期间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行为,并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强化陆海统筹、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资源、信息共享,合力形成海上执法监管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多部门联合开展2021年珠海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执法。 摄影/吴长赋

据了解,为适应新形势下海洋环境保护、防治海上污染发展趋势,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协作,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综合监管部门作用,与海洋执法部门签订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办法等机制文件,每年组织海洋执法力量及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托各自优势,对各种污染海洋环境的活动领域进行全覆盖监管,在海洋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上形成合力,致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围绕“十四五”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系统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持对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十四五”时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文字:郑振华 图片:吴长赋 编辑:张文单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