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助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金湾一公司被罚3.5万

记者12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金湾分局日前充分利用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平台体系优势,积极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新模式,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成功查处一起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件。

2021年6月底,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执法人员通过金湾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平台反馈数据发现,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灶分公司在线监测数值较高,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和关注。通过连续几天的观察,该公司厂界VOCs(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监测数值居高不下,执法人员判断其中必有猫腻。

6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突击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楼拉挤成型车间正在生产作业,该车间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中抽风机虽在运行,但并未按规定安装集气罩,且抽风机功率太低,无法有效收集废气。车间废气收集管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现场车间内气味刺鼻。且车间门窗敞开,该公司利用风扇将车间内未有效收集的有机废气吹向外界环境,无组织排放严重。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涉案设备、设施依法实施了查封。

案件经过审理,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3日依法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万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执法大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各项要求,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减少企业现场检查频次,避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运用金湾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这个永不歇息的“狗鼻子”、永不眨眼的“电子眼”,以及第三方服务项目成果等,实现违法线索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打击,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文字:郑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电子眼”助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金湾一公司被罚3.5万
珠海特区报 2021-10-13 14:19

记者12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金湾分局日前充分利用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平台体系优势,积极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新模式,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成功查处一起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件。

2021年6月底,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执法人员通过金湾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平台反馈数据发现,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灶分公司在线监测数值较高,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和关注。通过连续几天的观察,该公司厂界VOCs(挥发性有机物)浓度监测数值居高不下,执法人员判断其中必有猫腻。

6月30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突击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二楼拉挤成型车间正在生产作业,该车间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中抽风机虽在运行,但并未按规定安装集气罩,且抽风机功率太低,无法有效收集废气。车间废气收集管道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现场车间内气味刺鼻。且车间门窗敞开,该公司利用风扇将车间内未有效收集的有机废气吹向外界环境,无组织排放严重。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涉案设备、设施依法实施了查封。

案件经过审理,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3日依法向该公司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该公司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万元人民币。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执法大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各项要求,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新模式,减少企业现场检查频次,避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充分运用金湾区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立体监控系统这个永不歇息的“狗鼻子”、永不眨眼的“电子眼”,以及第三方服务项目成果等,实现违法线索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打击,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文字:郑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