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大辖区高层建筑检查力度,连续开展专项治理,于8月17日依规开出全市首张罚单。目前,涉案单位已落实罚款,完成整改。
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仅有一人值班。执法人员立即约谈该单位物业负责人,告知其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之规定,责令物业部门立即增加有资质的人员参与消防控制室值班,并根据规定开出3000元的罚单。这也是当地消防部门自规定实施以来,依规定作出的首例处罚。
近期,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加强宣讲、现场指导方式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联合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巩固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下一步,还将全面排查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新规查处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为辖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相关链接:对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罚1万元
“此单处罚敲响了警钟,高层民用建筑管理方及住户要引以为戒!另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指出,发生以下七种消防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 。”上述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大辖区高层建筑检查力度,连续开展专项治理,于8月17日依规开出全市首张罚单。目前,涉案单位已落实罚款,完成整改。
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仅有一人值班。执法人员立即约谈该单位物业负责人,告知其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之规定,责令物业部门立即增加有资质的人员参与消防控制室值班,并根据规定开出3000元的罚单。这也是当地消防部门自规定实施以来,依规定作出的首例处罚。
近期,香洲区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通过加强宣讲、现场指导方式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联合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巩固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础;下一步,还将全面排查辖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新规查处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为辖区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相关链接:对七种消防违规行为最高罚1万元
“此单处罚敲响了警钟,高层民用建筑管理方及住户要引以为戒!另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还指出,发生以下七种消防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 。”上述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七)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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