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8月15日起,我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将全面实现国家、省、市“三码合一”,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减少医疗服务收费纠纷,保障患者对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促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
据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蔡艳艳介绍,8月15日起,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该局制定的《珠海市属及部属、省驻珠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也将同时实施。
“省目录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统一拆分,将4000多个项目拆分成7000多个,并对一些要素进行了规范,统一映射赋码,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全面规范,保证相同的医疗服务内容在不同医疗机构执行同一标准,杜绝因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的医疗服务收费纠纷。”蔡艳艳介绍说。
据了解,《珠海市属及部属、省驻珠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将拆分后的7000多个项目,重新制定了统一的收费标准,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
《汇总表》还直接拆分到终极码,统一映射赋码,对我市开展的6岁以下儿童加收、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按照国家编码规则和方法进行属地赋码,形成市级编码与省级编码、国家编码精准对应,确保收费编码全市统一,政策上下贯通,无缝衔接,全程匹配,实现国家、省、市“三码合一”。
蔡艳艳介绍说,《汇总表》明确了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必须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明确了医疗机构开展医保部门公布项目未覆盖的新医疗技术或新医疗活动需要收费的,必须按规定申请新增立项。明确了医保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也就是说,没有医保赋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被全面清理,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效率将明显提升。”蔡艳艳说。
据了解,《汇总表》实施后,市医保局将加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和测试,确保上线时收费和结算信息可正常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依法查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
记者从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8月15日起,我市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将全面实现国家、省、市“三码合一”,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减少医疗服务收费纠纷,保障患者对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促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
据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蔡艳艳介绍,8月15日起,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该局制定的《珠海市属及部属、省驻珠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也将同时实施。
“省目录对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统一拆分,将4000多个项目拆分成7000多个,并对一些要素进行了规范,统一映射赋码,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全面规范,保证相同的医疗服务内容在不同医疗机构执行同一标准,杜绝因执行标准不一致导致的医疗服务收费纠纷。”蔡艳艳介绍说。
据了解,《珠海市属及部属、省驻珠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总表》将拆分后的7000多个项目,重新制定了统一的收费标准,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明码标价、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患者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
《汇总表》还直接拆分到终极码,统一映射赋码,对我市开展的6岁以下儿童加收、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按照国家编码规则和方法进行属地赋码,形成市级编码与省级编码、国家编码精准对应,确保收费编码全市统一,政策上下贯通,无缝衔接,全程匹配,实现国家、省、市“三码合一”。
蔡艳艳介绍说,《汇总表》明确了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必须在医保部门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内选定编码及项目收费。明确了医疗机构开展医保部门公布项目未覆盖的新医疗技术或新医疗活动需要收费的,必须按规定申请新增立项。明确了医保部门未公布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向患者收费。“也就是说,没有医保赋码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被全面清理,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效率将明显提升。”蔡艳艳说。
据了解,《汇总表》实施后,市医保局将加强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和测试,确保上线时收费和结算信息可正常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同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监测,依法查处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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