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4号)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号)》,结合防控工作实际,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辖内户籍人口、来穗人员。
二、时间安排:定于2021年6月5日起至2021年6月6日22时。
三、检测地点:在全区各镇街设置临时核酸检测点(检测点具体信息另行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镇街社区居委(村委)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核酸检测采样前通过微信搜索“增城区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小程序,登录该系统升级完善个人信息(提前保存个人及家人采样信息二维码在手机上,方便检测时出示)。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粤康码”“采样信息二维码”,以便快速高效查验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三)如在24小时内曾接种新冠疫苗的,须在接种24小时后再进行检测;如已成功预约接种新冠疫苗的,请尽快完成检测后再行接种。持“粤康码”黄码的人员,请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健康,请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5日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4号)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号)》,结合防控工作实际,我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辖内户籍人口、来穗人员。
二、时间安排:定于2021年6月5日起至2021年6月6日22时。
三、检测地点:在全区各镇街设置临时核酸检测点(检测点具体信息另行公布)。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所在镇街社区居委(村委)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核酸检测采样前通过微信搜索“增城区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小程序,登录该系统升级完善个人信息(提前保存个人及家人采样信息二维码在手机上,方便检测时出示)。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粤康码”“采样信息二维码”,以便快速高效查验检测。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三)如在24小时内曾接种新冠疫苗的,须在接种24小时后再进行检测;如已成功预约接种新冠疫苗的,请尽快完成检测后再行接种。持“粤康码”黄码的人员,请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健康,请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请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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