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湾区的居民们会发现很多小区住宅楼层里的垃圾桶不见了,垃圾桶到底去了哪里?
6月1日,《珠海市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条例》中第十五条规定“本市推行住宅楼层撤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得在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原来垃圾桶不是不见了,而是由小区物业统一集中管理了,简称“撤桶并点”。
什么是“撤桶并点”?“撤桶并点”是一种新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将大量的、分散的垃圾桶撤除,合并放置在专门的点位,实现垃圾分类桶精准投放、集中管理。
一般小区按照300至500户左右集中设置一处垃圾投放站,投放站分为定时投放站和误时投放站,定时投放站投放时间为上午7:00-9:00和下午19:00-21:00。误时投放站,24小时开放。为了让居民更好地适应“撤桶”工作,目前小区内所有的投放站24小时开放。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5月28日金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支部联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及金湾分局、高栏港分局党支部联合开展垃圾分类、绿色环保生活的党员志愿者入户宣传活动。
志愿者就部分小区居民对撤桶并点存在的焦虑及疑问耐心进行一一解答,消除居民的顾虑,最终得到居民的理解和高度赞扬。
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文明城市建设有赖于每位市民的参与。工作开展前期,有些居民表示不理解,不适应这种生活垃圾自主投放的方式,有的居民还是会随手将垃圾扔在原有的垃圾桶点。针对此种现象,金湾区垃圾分类办联合企业、物业、社区、业主多次就如何“撤桶”、“撤桶”后如何管理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集思广益。一方面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告示、召开业主见面会、展开各种各样的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活动等形式,做好“撤桶”的舆论宣传,消除居民的疑虑,让居民明白主动投放垃圾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加大巡查力度,督导员在各投放点引导居民主动投放,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至今,西城片区的小区宣传入户率达到98%。
近日,金湾区的居民们会发现很多小区住宅楼层里的垃圾桶不见了,垃圾桶到底去了哪里?
6月1日,《珠海市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条例》中第十五条规定“本市推行住宅楼层撤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不得在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原来垃圾桶不是不见了,而是由小区物业统一集中管理了,简称“撤桶并点”。
什么是“撤桶并点”?“撤桶并点”是一种新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将大量的、分散的垃圾桶撤除,合并放置在专门的点位,实现垃圾分类桶精准投放、集中管理。
一般小区按照300至500户左右集中设置一处垃圾投放站,投放站分为定时投放站和误时投放站,定时投放站投放时间为上午7:00-9:00和下午19:00-21:00。误时投放站,24小时开放。为了让居民更好地适应“撤桶”工作,目前小区内所有的投放站24小时开放。
为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积极鼓励引导辖区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5月28日金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支部联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及金湾分局、高栏港分局党支部联合开展垃圾分类、绿色环保生活的党员志愿者入户宣传活动。
志愿者就部分小区居民对撤桶并点存在的焦虑及疑问耐心进行一一解答,消除居民的顾虑,最终得到居民的理解和高度赞扬。
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文明城市建设有赖于每位市民的参与。工作开展前期,有些居民表示不理解,不适应这种生活垃圾自主投放的方式,有的居民还是会随手将垃圾扔在原有的垃圾桶点。针对此种现象,金湾区垃圾分类办联合企业、物业、社区、业主多次就如何“撤桶”、“撤桶”后如何管理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集思广益。一方面通过入户宣传、张贴告示、召开业主见面会、展开各种各样的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活动等形式,做好“撤桶”的舆论宣传,消除居民的疑虑,让居民明白主动投放垃圾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加大巡查力度,督导员在各投放点引导居民主动投放,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至今,西城片区的小区宣传入户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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