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瑜,1945年出生,1983年11月入党,退休前是珠海税务部门副调研员。
我于1963年6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退休,在这42年的光荣“税月”中,我亲历了几次大的税制改革,也见证了珠海经济特区从边陲小镇到现代化花园海滨城市的变迁,经受了许多考验和锻炼。
记得我刚到珠海时,被分配到前山税所翠微税站工作,除了负责征收供销社、运输组织等单位的税款,还要负责征收集市交易税。每天凌晨5点左右,我和老党员就开始在集市上巡查,一看到经营者卖完产品准备走,就立马上前收税,一直到集市结束。那时候收税条件艰苦,经常遇到抗税的事,老党员总是挺身而出,毫不畏惧。我默默想:一定要成为像他们一样优秀的共产党员。
有一天,领导找我谈话,鼓励我坚定信念,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我的心情非常激动,主动请缨到最艰苦的唐家税所工作,接受党组织考验。在那里,我一干就是18年。白天,征收税款,下乡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争取乡镇领导对税收工作的支持;晚上,坚持写心得体会,总结收税方法。我年年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没有发生过一起税企矛盾。
1980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决定把珠海设立为经济特区。1983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试行国营企业“利改税”,即第一步“利改税”,将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了三十多年的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
珠海是先行先试改革实验田,一开始很多企业对于政策不了解,配合意愿极低。我作为城镇专管员,每天天还没亮就骑上自行车奔走于企业之间讲解政策。没有节假日、休息日,不分白天和黑夜,只要企业有需要,第一时间就到达现场。有一次,因为企业对利润留存政策不理解,拒绝配合征收工作,我多次向其解释政策并帮他算起了利润账。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渐渐地,企业的心结打开了,不但积极配合征税,还主动做起了其他企业的思想工作。
记得有一天,我和同事一起下企业走访,看到职工正围坐着讨论税制改革试点方案。他们说:“感谢共产党,不但带领我们过上好日子,还给我们企业让利。”他们的话虽然朴实,但我深受感动,党的好政策得到了群众的认同和支持。
1983年初,我向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且申请到市局去锻炼,开展“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工作。那可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因为征收对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我们局对这些单位没有管理权,而且这些收入大部分是单位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从中征收基金,直接涉及这些单位的基本利益,征收难度可想而知。
为了完成这项任务,我和一位同事天天拿着文件,带着单位的介绍信,一家家单位地跑,先找单位负责人谈,得到批准后再到财务部门落实具体事项,往往一家单位要跑很多次才能完成任务。就这样,领导挨个找,单位逐家落实,终于顺利完成了这项国务院交给税务部门的额外任务。
不久,领导拿了一张入党推荐表给我,表示我的工作能力和态度得到党组织认可,并答应做我的入党介绍人。1983年11月,我终于站在了党旗下庄严宣誓。
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后,我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1984年国家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中国工商税制步入新的轨道。在改革的中后期,国家在珠海试行“出口产品退税”。这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工作繁杂,容易得罪人,但我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项工作。刚开始,企业都能循规蹈矩,按章办事,我们的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但随着改革开放步伐加快,出口企业的数量越来越多,出口数额越来越大,审批的工作量也呈指数性增长,我们经常加班加点也忙不过来。那时候没有电脑,更谈不上相关单位联网协同配合,常常为了核实一张报关单、一张结汇单,我们就要跑到海关、外汇管理局等单位反复进行核对;为了核对进货金额,还要赶到供货单位进行核查。那段时期,我们发现并处理了数十宗骗税案件,有效避免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之后的30年里,税制改革始终伴随和推动着珠海特区成长。如今,珠海正深度融入中国改革的深海。加快打造独具特色令人向往的大湾区魅力之城,珠海正在掀开新的一页。作为一名老税务人,我希望同志们能继续开拓进取,将青春和热血奉献给党的税收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