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帮扶对象范围!新增乡村公益性岗位!珠海这项政策来了!
观海融媒 2021-03-26 14:50:03

我市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精准帮扶!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可以申请应聘公益性岗位!3月25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珠海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精准帮扶

据悉,为加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定了《珠海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表示,目前,就业困难人员受年龄、技能等因素影响,就业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而目前我市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的手段和方式有限,因此有必要出台《办法》,通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优化岗位设置、提高人岗匹配度等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精准帮扶,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公益性岗位将有补贴

什么是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

《办法》提到,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以下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从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相关补贴,用于安置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岗位。

安置对象包括两个类型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是谁?

据悉,安置对象是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以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上述安置对象的认定条件和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年龄、家庭等因素,结合岗位规模合理排序,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家庭困难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公益性岗位有五种类型

公益性岗位都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扶贫、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二)政府及其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设置的协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镇)、社区(行政村)的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的后勤保障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共卫生、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

(五)经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综合事务类岗位。

用人单位可申报设立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如何申请?

用人单位(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人主体为村委会)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向注册地所属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设立公益性岗位。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收到申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公益性岗位”。

采用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

公益性岗位采用什么方式招聘?

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外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用人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也可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招聘。

应聘者可登录相关平台应聘岗位

应聘者通过什么途径可以看到岗位信息?

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就已发布的公益性岗位提出申请,也可通过线下交流等各种方式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有规定

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几年?

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管理,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不超过1年。签订劳务协议的用人单位应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 可再次按公益性岗位程序予以安置一次,相关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报酬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报酬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报酬。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原则上不低于用人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级别)人员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村“两委”要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

据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关于印发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9〕27号)自动废止。已按原规定使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可按原规定享受至期满。已按原规定开发但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需按本办法重新申报设立。

文字:王帆 编辑:赵聪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