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1万元!本科生落户中山津贴申请开始受理
中山日报 2021-03-12 10:54:44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按照细则,符合条件的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中山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津贴。

《实施细则》目前已正式执行,有效期为五年。津贴受理工作已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由本人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按照办事指引进行申请。

记者 文智诚 摄

按照《实施细则》,申领补贴的本科生需符合四项条件:

一、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按规定在中山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中山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津贴将分步分批发放,其中2021年受理发放201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2年受理发放2016、2017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3年受理发放2018、2019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4年受理发放2020、2021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5年受理发放2022、2023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2026年受理发放2024、2025年毕业的本市落户津贴。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范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