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锣打鼓,悬挂红色匾额。3月5日,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联合江西永丰县委县政府,为在珠海长炼“1•14”爆炸火灾事故处置中荣立二等功的珠海支队消防员江海汛家属送去喜报,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衷心感谢你一直以来为消防事业作出的牺牲与奉献,也对你家人长期支持消防工作、支持消防事业表示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希望你继续发扬革命精神和战斗作风,勇挑重担、担当作为,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当天,江海汛身着“火焰蓝”制服回到家乡永丰县,和父老乡亲共同见证光荣的一刻。永丰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宣读了江海汛奖励通令,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江海汛父母送上喜报、“二等功臣之家”牌匾和慰问金,并向江海汛及其家属致以诚挚问候。
江海汛1990年12月出生,江西吉安永丰县人,2010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现任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二站站长助理,二级消防士。入伍11年来,他先后参与处置“12.20”深圳特大山体滑坡事故、台风“天鸽”“山竹”灾害等急难险重任务1328次,抢救人民群众429人;先后10次参加全省、全国和国际性比武竞赛,2018年全国夏训比武中,代表广东夺得单项第三和第六,同年参加国际性技能比武,勇夺“百米障碍救助操”项目第四名。
特别是在2020年“1.14”珠海长炼石化火灾扑救中,面对3次大爆炸的极端危险情况,江海汛主动请缨,三进三出爆炸核心区,关闭阀门60余个,用生命演绎了现实版的“烈火英雄”,为火灾扑救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并荣立二等功。
此外,江海汛还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士兵”6次,获得嘉奖6次,多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年度先进个人”。2018年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评为“全国训练标兵”,2019年被团市委表彰为“珠海好青年”,2020年被省委评为“广东向上向善好青年”;2020年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表彰为“疫情防控典型”。
“这既是一份荣誉,又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鞭策。”江海汛对记者说,一定会珍惜荣誉,继续在消防救援工作中积极贡献力量,做人民的忠诚卫士,决不辜负队伍及父老乡亲们的殷切期望。
据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赵典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沿用部队传统表彰奖励有功人员,为家人送喜报,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消防指战员归属感,积极营造“一人立功、全家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通过典型培树,点亮一盏灯,照亮一片人,更好激发消防指战员建功立业热情,实现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理想和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