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的说丨已封山仍有“驴友”迷失 警示不能只是批评
观海融媒 2020-12-11 20:23:41

近日,一名赖姓驴友到南屏锻炼,擅自进入封禁林地后迷路。应急救援队员耗时2个多小时终于将其救出。(详见11日《珠江晚报》02版)

又见“驴友”进入山林迷失,而不得不报警求助。我们在为驴友的及时被救、应急救援队员的专业救援拍手叫好的同时,也应该有所反思——出于护林防火的考虑,我市诸多山林早已封山戒严,为何还有人迷路遇险?

这,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偶发事件。因为类似事件年年都有,每次都会惊动公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等诸多单位部门,耗费的人力物力不在少数。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面前,争分夺秒地救人永远是第一位的,但在成功施救之后,对于这种因为个人的“明知故犯”而导致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损耗,是否应该有人来承担责任呢?是否应该对造成社会公共资源浪费的责任人有所责罚呢?

事实上,早在2018年,我国的黄山景区就启动了“有偿救援”,对于无视景区禁令,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导致被困迷路的游客,收取一定比例的救援费用;宜昌等多地也都出台了“有偿救援”的相关法规,要求对不听劝阻或无视当地警示告诫而迷失遇险的人员,在成功施救后,追偿其救援费用。究其原因,都是为了加强和深化被救援人的安全意识,避免同类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频繁发生。

当然,有偿救援里的“有偿”不是目的,只是事后追责与惩戒的手段,其实施前提是被救援人有违反封山、禁入等禁令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此来分担因为救援而产生的部分费用,让救援机制良性运转,这只是实施有偿救援的附带效果;更重要的目的在于,要让那些任性的游客、“驴友”们深刻地认识到,社会和政府不会为个人的错误行为无限兜底,该承担的责任和处罚,一个也躲不了!如此,才能让各种安全警示真正地起到效果、进入人心,让社会公共资源不再被无谓浪费!

 

文字:李勇智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蓝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