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市商务局近日印发《珠海市关于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直播促销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通过直播活动拓展销售渠道,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根据每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最高给予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据了解,该政策适用于2020年6月1日前在珠海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直播活动相关企业、社会团体等,支持在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开展的直播活动。
该政策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在直播间链接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官方旗舰店铺开展直播活动。根据每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3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企业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1亿元(含)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3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5亿元(含)以上、8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8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单日直播销售额达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此外,为鼓励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作为直播活动的组织方(以下简称“直播活动组织方”)整合资源,汇集若干制造业企业开展抱团直播促销活动,该政策对于同一直播活动组织方在一天内组织10家(含)以上珠海制造业企业抱团直播的,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每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达1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3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达50万元(含)以上,所有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合计达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播活动组织方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达2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3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达100万元(含)以上,所有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合计达1000万元(含)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播活动组织方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达30万元(含)以上,其中至少3家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达150万元(含)以上,所有企业单日直播销售额合计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直播活动组织方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直播活动组织方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规定,单日直播销售额指直播当天,直播间链接的店铺一天内实际成交金额,不包括退货金额和未发货订单金额。店铺注册的公司应是在珠海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据悉,该政策自发布之日9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