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瓶装液化石油气新标准,下月实施!有啥新变化→

珠海团体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规范》已通过审定,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记者日前从珠海市燃气协会了解到,根据新标准将推广使用12公斤规格气型替换原15公斤规格。

何时实施?

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标准

据珠海市燃气协会秘书长高萱凯介绍,瓶装液化石油气属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是否准确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目前,珠海市流通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保有量大,多家企业具有充装许可资质。为了提升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充装行为,由珠海相关企业参与、珠海市燃气协会主导制定的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规范》团体标准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及合作区范围内实施,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目前,我国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净含量方面还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意味着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可以由充装站自主决定。

为遏制个别商家“缺斤短两”的欺骗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述计量规范对不同规格钢瓶的标注充装量作出了统一规定

有啥变化?

15公斤气瓶充装量调整为12公斤/瓶

按照新标准,YSP35.5钢瓶即原15公斤规格气型的标注充装量将从14.5公斤调整为12公斤。

届时,我市瓶装燃气市面将主要提供5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4.7公斤)、10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9.5公斤)、12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12公斤)、50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49公斤)等4种气型供消费者选择。

“降低气瓶充装量可以减少居民家庭的存气量,同时增加入户安检的频次,有助于提高气体安全管理水平。”据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珠海居民用气量从2019年的6瓶/户下降至4.2瓶/户,每瓶气的平均使用周期由两个月变为三个月,个别用户使用一瓶气的时间甚至超过半年。用户的用气周期逐年延长,容易造成燃气尚未用完、钢瓶就已经超期待检甚至报废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上述计量规范不仅对标注充装量进行统一,还规范了钢瓶的残液允许量。每次充装前,充装单位需对残液量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残液允许量要求的钢瓶应进行抽残处理,经处理后残液允许量达到要求的钢瓶方可充装。残液只能抽入残液罐,不得抽入其他储罐,不得再次充入钢瓶使用。

价格多少?

试点投放产品售价125元/瓶左右

据了解,为了便于市场管理,市面即将推出YSP29.8新规格钢瓶标注充装量为12公斤,与计量规范实施后YSP35.5钢瓶的标注充装量一致。也就是说,12公斤规格钢瓶将与充装12公斤气型的15公斤钢瓶同时流通使用,未来逐步清除15公斤规格钢瓶。

在价格方面,据了解,12公斤规格气型产品推出后,以15公斤型号瓶充装12公斤为例,我市相关瓶装燃气企业将按照重量比例下调零售价格。自本月起,我市部分瓶装燃气企业已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试点投放12公斤规格气型产品,单瓶零售价在125元左右。

文字:苏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
珠海瓶装液化石油气新标准,下月实施!有啥新变化→
珠江晚报 2024-06-24 14:05

珠海团体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规范》已通过审定,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记者日前从珠海市燃气协会了解到,根据新标准将推广使用12公斤规格气型替换原15公斤规格。

何时实施?

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新标准

据珠海市燃气协会秘书长高萱凯介绍,瓶装液化石油气属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是否准确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目前,珠海市流通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保有量大,多家企业具有充装许可资质。为了提升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瓶装燃气充装行为,由珠海相关企业参与、珠海市燃气协会主导制定的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计量规范》团体标准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及合作区范围内实施,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目前,我国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净含量方面还没有相关国家标准,意味着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量可以由充装站自主决定。

为遏制个别商家“缺斤短两”的欺骗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上述计量规范对不同规格钢瓶的标注充装量作出了统一规定

有啥变化?

15公斤气瓶充装量调整为12公斤/瓶

按照新标准,YSP35.5钢瓶即原15公斤规格气型的标注充装量将从14.5公斤调整为12公斤。

届时,我市瓶装燃气市面将主要提供5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4.7公斤)、10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9.5公斤)、12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12公斤)、50公斤规格(标注净含量49公斤)等4种气型供消费者选择。

“降低气瓶充装量可以减少居民家庭的存气量,同时增加入户安检的频次,有助于提高气体安全管理水平。”据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珠海居民用气量从2019年的6瓶/户下降至4.2瓶/户,每瓶气的平均使用周期由两个月变为三个月,个别用户使用一瓶气的时间甚至超过半年。用户的用气周期逐年延长,容易造成燃气尚未用完、钢瓶就已经超期待检甚至报废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上述计量规范不仅对标注充装量进行统一,还规范了钢瓶的残液允许量。每次充装前,充装单位需对残液量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残液允许量要求的钢瓶应进行抽残处理,经处理后残液允许量达到要求的钢瓶方可充装。残液只能抽入残液罐,不得抽入其他储罐,不得再次充入钢瓶使用。

价格多少?

试点投放产品售价125元/瓶左右

据了解,为了便于市场管理,市面即将推出YSP29.8新规格钢瓶标注充装量为12公斤,与计量规范实施后YSP35.5钢瓶的标注充装量一致。也就是说,12公斤规格钢瓶将与充装12公斤气型的15公斤钢瓶同时流通使用,未来逐步清除15公斤规格钢瓶。

在价格方面,据了解,12公斤规格气型产品推出后,以15公斤型号瓶充装12公斤为例,我市相关瓶装燃气企业将按照重量比例下调零售价格。自本月起,我市部分瓶装燃气企业已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试点投放12公斤规格气型产品,单瓶零售价在125元左右。

文字:苏振华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