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新观察丨广场卡拉OK噪声扰民如何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普遍提高,精神生活富足也逐渐成为当代人对物质、精神“双富裕”的追求目标。近年来,广场舞、广场卡拉OK成为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它不仅能锻炼身体,还是老年人社交的一种重要手段。珠海传媒集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此类活动的爱好者越来越多,活动形式和普及范围越来越广,活动时发出的噪音也同时困扰着周边的居民。热爱生活,锻炼身体有错吗?因此产生的噪音,那些被迫“旁观”的周边居民就应该忍受吗?参与者和被迫“旁观者”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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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民生新观察》,我们请来香洲区政协委员禹华超、珠海传媒集团首席评论员李勇智,与主持人柴荣一起来探讨一下。

广场卡拉OK噪声扰民现象普遍

短片:晚上7时30分,珠海传媒集团记者来到香洲区华发健身广场,还未进入广场,各种乐器的声音不绝于耳,很热闹。广场走了一圈,发现偌大的广场里各个角落已经被很多小团体占据,有的跳舞,有的一个显示器、一个麦克风、一个将近1米高的巨大音响,简易的广场KTV完成搭建。随着音乐的旋律,舞曲、歌曲混杂在一起,在广场上空回荡。不少散步的市民和附近居民虽然意见很大但也无可奈何。

柴荣:短片中提到的广场KTV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各位嘉宾平时有注意过吗?其实大家在广场跳舞也好唱歌也好,都是一种向上、向好的娱乐活动,也是身体锻炼,周边居民也表示可以接受、可以理解,那他们之间的关键矛盾点在哪里?

禹华超:我感觉疫情过后,在广场上唱歌的多了起来。怎样平衡好、照顾到各方诉求,不仅是跳舞者和被扰者之间的事,也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我想之所以成为考题,这里就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广场舞爱好者的适度与其他居民之间的包容问题,一个是政府管理部门与广场舞爱好者及其他居民之间的回应、管理、公平相待等问题。广场舞爱好者与其他居民有同理心,能降低音响,或采用更温和的方式不扰民,就不会产生冲突,政府部门也无须介入;可如果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持续严重,引起居民投诉,相关部门就必须深入调查,依法调解、治理因此引起的矛盾冲突。

李勇智:晚上出去散步,基本上在有广场的地方,都能看到跳广场舞和唱广场KTV的。疫情之后,大家的精神需求越来越多了,在广场上唱歌的人不仅增长了不少,而且设备功能也越来越强了。这些人群中良莠不齐,唱得好听一点的还好,那些唱得难听的,简直就是一种骚扰,发出较大的噪声,事实上对于那些散步的人和附近居民来说,就不堪忍受了。跳广场舞或者唱唱KTV其实本身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但是在广场上跳广场舞以及这个卡拉OK就和居民对宁静生活的需求之间造成矛盾冲突,找到一个平衡点才能减少双方的矛盾。

如何防止“斗大声”?

柴荣:广场上由于唱歌的团体较多,相互之间产生影响,为了方便自己,就纷纷把自己的音响音量调得越来越大。就存在“斗大声”的情况,如何管理和协调比较好?

禹华超:治理“斗大声”噪声扰民,既需要做好“堵”的工作,也需要有更多“疏”的办法,这样才能实现多方共赢。一方面,要给“斗大声”立规矩,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斗大声”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对每一起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扰民,都要根据情节作出严厉惩罚,在持续高压态势下,广场舞噪声扰民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当然严堵同时还应适当疏导,比如政府部门应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及场地建设的投入,对公共设施进行有序开放,丰富民众的娱乐生活,并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适宜的场地。

李勇智: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对公共设施进行有序的开放,丰富民众的娱乐生活。给这些广场舞、广场卡拉OK提供场地,在合适的地方给健身的群众这些提供一个适应的场所,比如在社区文化中心里面可以找到跳舞唱歌书法等等各类场所,但问题是这些场所是有限的,而且是远远不足,所以对解决广场卡拉OK扰民现象来说,一是挖掘现有的一些场景设置的潜力,提高利用效率,通过延长开放时间给他们一些空间和时间,让他们能够转移到专业场所里面去活动。另一方面,确实我们要根据法律法规,对噪音扰民进行严格惩处。首先要立规矩,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噪音扰民治理,要对每一起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噪声扰民根据情节做出相应的惩罚,在持续高压的态势下,这种噪音扰民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猎音行动”管理新模式值得借鉴

短片:珠海传媒集团记者采访发现,对于治理广场噪音扰民的问题,金湾区红旗镇建立了管理新模式,“以群众管理群众”开展“猎音行动”,让“广场舞大妈”以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其中,感同身受,共同治理。

柴荣:金湾区红旗镇采取的“猎音行动”管理新模式,它的新新在哪里?这种模式有哪些优势和特点?值得推广吗?如何推广有什么建议?市民遇到噪音扰民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有没有既能满足市民对文化娱乐的追求,又能合理的还“静”于民相对比较合理有效的办法?

禹华超:堵而抑之,不如劝教导之。它的新就在于把社区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将“广场舞大妈”从服务对象变为工作力量,成为创文的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矛盾调解员,这也是充分发挥群防共治力量,共同建设美丽平安幸福珠海的应有之义。广场舞队伍是基层自发组织的、高活跃度、最广泛存在的群众性团体,“广场舞大妈”往往是一群有特长、有热情、善协调、正能量的优秀女性,广场舞是最能、也是最快凝聚群众力量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治理主体,每个人都要面对其他利益主体,需要有理性协商的能力,但治理末端的畅通无阻,有赖于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的支撑,所以让“广场舞大妈”以参与者身份参与其中,感同身受,可操作性强,又接地气,值得推广。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宁,事关千家万户。我想,每个人都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声污染的受害者。只有真正做到政府治理和社会监管、法律框范与个人文明自律的良性互动,才能汇聚治理合力,推动社会共治,让大家共享一片安宁的空间。

李勇智:珠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第十四条提出要加强公众场所噪声监管,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要求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加强市民自发性健身娱乐降噪引导,2025年底前,协调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公园管理中心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出台市民开展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规范指引。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通过推广使用无线耳机或定向音响设备、登记备案活动团队等方式引导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规范娱乐健身行为,可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鼓励建设广场舞视频监控预警设备。2024年起,针对噪声扰民报警和投诉居高不下、使用处罚手段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区域,开展联合专项治理活动。

禹华超:我想,法律面前,城乡居民是相互平等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是由居民共享的。广场舞噪声扰民入法,也是希望跳广场舞的居民加强自律,换位思考,自觉处理好广场舞扰民问题,同时也是希望其他居民不要擅自破坏和影响广场舞者的情绪,凌驾于法律之上。靠共治、善治和法治舞出“广场”的和谐,广场舞再也不用贴上扰民的标签,公共社会环境会更美、更好、更值得留恋。 法律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当我们遇到生活噪音时,一般可以先行尝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效,噪音继续发生,那么在个人收集证据的同时,也可以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的电话报警。

文字:康振华 图片:吴长赋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帅云
民生新观察丨广场卡拉OK噪声扰民如何管?
观海融媒 2024-06-20 21:37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普遍提高,精神生活富足也逐渐成为当代人对物质、精神“双富裕”的追求目标。近年来,广场舞、广场卡拉OK成为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它不仅能锻炼身体,还是老年人社交的一种重要手段。珠海传媒集团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此类活动的爱好者越来越多,活动形式和普及范围越来越广,活动时发出的噪音也同时困扰着周边的居民。热爱生活,锻炼身体有错吗?因此产生的噪音,那些被迫“旁观”的周边居民就应该忍受吗?参与者和被迫“旁观者”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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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民生新观察》,我们请来香洲区政协委员禹华超、珠海传媒集团首席评论员李勇智,与主持人柴荣一起来探讨一下。

广场卡拉OK噪声扰民现象普遍

短片:晚上7时30分,珠海传媒集团记者来到香洲区华发健身广场,还未进入广场,各种乐器的声音不绝于耳,很热闹。广场走了一圈,发现偌大的广场里各个角落已经被很多小团体占据,有的跳舞,有的一个显示器、一个麦克风、一个将近1米高的巨大音响,简易的广场KTV完成搭建。随着音乐的旋律,舞曲、歌曲混杂在一起,在广场上空回荡。不少散步的市民和附近居民虽然意见很大但也无可奈何。

柴荣:短片中提到的广场KTV是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各位嘉宾平时有注意过吗?其实大家在广场跳舞也好唱歌也好,都是一种向上、向好的娱乐活动,也是身体锻炼,周边居民也表示可以接受、可以理解,那他们之间的关键矛盾点在哪里?

禹华超:我感觉疫情过后,在广场上唱歌的多了起来。怎样平衡好、照顾到各方诉求,不仅是跳舞者和被扰者之间的事,也是摆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考题。我想之所以成为考题,这里就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广场舞爱好者的适度与其他居民之间的包容问题,一个是政府管理部门与广场舞爱好者及其他居民之间的回应、管理、公平相待等问题。广场舞爱好者与其他居民有同理心,能降低音响,或采用更温和的方式不扰民,就不会产生冲突,政府部门也无须介入;可如果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持续严重,引起居民投诉,相关部门就必须深入调查,依法调解、治理因此引起的矛盾冲突。

李勇智:晚上出去散步,基本上在有广场的地方,都能看到跳广场舞和唱广场KTV的。疫情之后,大家的精神需求越来越多了,在广场上唱歌的人不仅增长了不少,而且设备功能也越来越强了。这些人群中良莠不齐,唱得好听一点的还好,那些唱得难听的,简直就是一种骚扰,发出较大的噪声,事实上对于那些散步的人和附近居民来说,就不堪忍受了。跳广场舞或者唱唱KTV其实本身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但是在广场上跳广场舞以及这个卡拉OK就和居民对宁静生活的需求之间造成矛盾冲突,找到一个平衡点才能减少双方的矛盾。

如何防止“斗大声”?

柴荣:广场上由于唱歌的团体较多,相互之间产生影响,为了方便自己,就纷纷把自己的音响音量调得越来越大。就存在“斗大声”的情况,如何管理和协调比较好?

禹华超:治理“斗大声”噪声扰民,既需要做好“堵”的工作,也需要有更多“疏”的办法,这样才能实现多方共赢。一方面,要给“斗大声”立规矩,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斗大声”噪声污染专项治理,对每一起公共场所娱乐健身噪声扰民,都要根据情节作出严厉惩罚,在持续高压态势下,广场舞噪声扰民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当然严堵同时还应适当疏导,比如政府部门应加大公共娱乐设施及场地建设的投入,对公共设施进行有序开放,丰富民众的娱乐生活,并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适宜的场地。

李勇智: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投入,对公共设施进行有序的开放,丰富民众的娱乐生活。给这些广场舞、广场卡拉OK提供场地,在合适的地方给健身的群众这些提供一个适应的场所,比如在社区文化中心里面可以找到跳舞唱歌书法等等各类场所,但问题是这些场所是有限的,而且是远远不足,所以对解决广场卡拉OK扰民现象来说,一是挖掘现有的一些场景设置的潜力,提高利用效率,通过延长开放时间给他们一些空间和时间,让他们能够转移到专业场所里面去活动。另一方面,确实我们要根据法律法规,对噪音扰民进行严格惩处。首先要立规矩,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噪音扰民治理,要对每一起公共场所的娱乐健身噪声扰民根据情节做出相应的惩罚,在持续高压的态势下,这种噪音扰民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猎音行动”管理新模式值得借鉴

短片:珠海传媒集团记者采访发现,对于治理广场噪音扰民的问题,金湾区红旗镇建立了管理新模式,“以群众管理群众”开展“猎音行动”,让“广场舞大妈”以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其中,感同身受,共同治理。

柴荣:金湾区红旗镇采取的“猎音行动”管理新模式,它的新新在哪里?这种模式有哪些优势和特点?值得推广吗?如何推广有什么建议?市民遇到噪音扰民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有没有既能满足市民对文化娱乐的追求,又能合理的还“静”于民相对比较合理有效的办法?

禹华超:堵而抑之,不如劝教导之。它的新就在于把社区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将“广场舞大妈”从服务对象变为工作力量,成为创文的政策宣传员、民情收集员、矛盾调解员,这也是充分发挥群防共治力量,共同建设美丽平安幸福珠海的应有之义。广场舞队伍是基层自发组织的、高活跃度、最广泛存在的群众性团体,“广场舞大妈”往往是一群有特长、有热情、善协调、正能量的优秀女性,广场舞是最能、也是最快凝聚群众力量的一种文化表现形式。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治理主体,每个人都要面对其他利益主体,需要有理性协商的能力,但治理末端的畅通无阻,有赖于法律制度和价值观念的支撑,所以让“广场舞大妈”以参与者身份参与其中,感同身受,可操作性强,又接地气,值得推广。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宁,事关千家万户。我想,每个人都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声污染的受害者。只有真正做到政府治理和社会监管、法律框范与个人文明自律的良性互动,才能汇聚治理合力,推动社会共治,让大家共享一片安宁的空间。

李勇智:珠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第十四条提出要加强公众场所噪声监管,细化公共场所管理要求。要求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配合,加强市民自发性健身娱乐降噪引导,2025年底前,协调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公园管理中心等公共场所管理者履行管理责任,出台市民开展广场舞等自发性健身娱乐活动规范指引。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通过推广使用无线耳机或定向音响设备、登记备案活动团队等方式引导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规范娱乐健身行为,可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鼓励建设广场舞视频监控预警设备。2024年起,针对噪声扰民报警和投诉居高不下、使用处罚手段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区域,开展联合专项治理活动。

禹华超:我想,法律面前,城乡居民是相互平等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是由居民共享的。广场舞噪声扰民入法,也是希望跳广场舞的居民加强自律,换位思考,自觉处理好广场舞扰民问题,同时也是希望其他居民不要擅自破坏和影响广场舞者的情绪,凌驾于法律之上。靠共治、善治和法治舞出“广场”的和谐,广场舞再也不用贴上扰民的标签,公共社会环境会更美、更好、更值得留恋。 法律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当我们遇到生活噪音时,一般可以先行尝试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如沟通无效,噪音继续发生,那么在个人收集证据的同时,也可以拨打“110”或属地派出所的电话报警。

文字:康振华 图片:吴长赋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