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珠海市直学校逐步取消教职工食堂

5月22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教育局逐步取消教职工食堂,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自今年5月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教师能够直接、准确、高效掌握学生对食堂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意见,对食堂原材料采购、每周食谱、菜品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日常监督,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等全部19所市直属公办学校已率先实现师生同餐。除此之外,金湾区21所公办中小学、高新区全部17所公办中小学已实施师生“同餐同菜同价”。截至目前,我市与教师同餐的学生人数达10万余人,深受学生及家长一致好评。

“师生同餐”共享佳肴。吴长赋/摄

根据《通知》,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的另一大举措是探索食堂自营模式,规范食堂财务收支核算,严格规定自营食堂餐费中的原材料、水电、燃气、耗材及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学生伙食费的“入口率”。与此同时,完善食品安全负责制,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立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全市已有14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自营,占比41.79%。实施食堂自营模式后,学生在学校就餐人数显著增加,对学校食堂满意度提升至89.5%。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优化学校食堂经营模式,通过学校自营、政府代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质量。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师与学生在餐桌上共餐,是促进师生感情的重要途径,也是将德育工作和习惯养成教育延伸到课堂教学之外的有效尝试,培养学生养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习惯,真正将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文字:张景璐 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帅云
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珠海市直学校逐步取消教职工食堂
观海融媒 2024-05-22 13:05

5月22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教育局逐步取消教职工食堂,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

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自今年5月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教师能够直接、准确、高效掌握学生对食堂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意见,对食堂原材料采购、每周食谱、菜品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日常监督,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记者了解到,目前,珠海市第一中学、珠海市第三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珠海市广东实验中学金湾学校、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等全部19所市直属公办学校已率先实现师生同餐。除此之外,金湾区21所公办中小学、高新区全部17所公办中小学已实施师生“同餐同菜同价”。截至目前,我市与教师同餐的学生人数达10万余人,深受学生及家长一致好评。

“师生同餐”共享佳肴。吴长赋/摄

根据《通知》,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的另一大举措是探索食堂自营模式,规范食堂财务收支核算,严格规定自营食堂餐费中的原材料、水电、燃气、耗材及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学生伙食费的“入口率”。与此同时,完善食品安全负责制,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立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全市已有145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现自营,占比41.79%。实施食堂自营模式后,学生在学校就餐人数显著增加,对学校食堂满意度提升至89.5%。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推动优化学校食堂经营模式,通过学校自营、政府代营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供餐质量。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教师与学生在餐桌上共餐,是促进师生感情的重要途径,也是将德育工作和习惯养成教育延伸到课堂教学之外的有效尝试,培养学生养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习惯,真正将育人工作落到实处。

文字:张景璐 编辑:黄青芳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