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2024年珠海市十件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通报“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两项民生实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医养结合”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吴红卫通报,目前,全市共登记备案养老机构23家,机构养老床位3466张(香洲区13家、床位2168张;金湾区2家、床位400张;斗门区8家、床位898张)。其中,星级养老机构11家(五星级2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4家、二星级3家),星级养老机构占比47.83%。全市养老机构在住老人1816人,共有养老护理员526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人数178人。
吴红卫介绍,市民政局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完善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政策体系,通过修订并实施《珠海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健全养老服务督导评估和培训机制,由市养老指导中心牵头组织专家,持续做好养老服务督导评估和人才培训工作;持续推动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全覆盖,每两个月对全市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和卫生等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夯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基础;夯实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职责,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承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收住工作,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减轻低保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贵艳透露,目前,全市23家养老机构已100%开展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100%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预约转诊合作机制,其中14家是医养结合机构。下一步,该局将不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杨春晖表示,该局主要从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培训力度、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提高监管效能等四个方面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按照工作安排,市政府已将“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作为本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共同落实。
持续“提标”强化社会保障兜底作用
据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多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十二连增”,救助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方面,2023年,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1221元/人/月、1954元/人/月,提标幅度3.5%,标准已达到甚至超过省文件要求。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594人、在册特困人员913人,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7341.22万元、特困供养金2118.20万元。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目前,我市正在有序启动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预计第二季度印发我市2024年低保提标相关文件,并完成提标前未达标月份低保金、特困金的补发工作。同时,2024年,全市共安排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52.09万元,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在残疾人生活补贴方面,2023年,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上年的188-248元/人/月提高至195-255元/人/月,提标幅度约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上年的267元/人/月提高至294元/人/月,提标幅度10%。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6亿元,其中,生活补贴6763.52万元,惠及2.64万名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4838.81万元,惠及1.4万名残疾人。
2024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95-255元提高到202-262元,提标幅度约为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94元提高到323元,提标幅度为10%;各区(功能区)从1月起已按照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实现“应补尽补”。
3月28日,“2024年珠海市十件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在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通报“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两项民生实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医养结合”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吴红卫通报,目前,全市共登记备案养老机构23家,机构养老床位3466张(香洲区13家、床位2168张;金湾区2家、床位400张;斗门区8家、床位898张)。其中,星级养老机构11家(五星级2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4家、二星级3家),星级养老机构占比47.83%。全市养老机构在住老人1816人,共有养老护理员526人,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人数178人。
吴红卫介绍,市民政局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推动全市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完善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政策体系,通过修订并实施《珠海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我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健全养老服务督导评估和培训机制,由市养老指导中心牵头组织专家,持续做好养老服务督导评估和人才培训工作;持续推动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全覆盖,每两个月对全市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和卫生等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夯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基础;夯实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职责,原则上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承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收住工作,切实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减轻低保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贵艳透露,目前,全市23家养老机构已100%开展不同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100%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预约转诊合作机制,其中14家是医养结合机构。下一步,该局将不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养老机构高质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杨春晖表示,该局主要从加强部门联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培训力度、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提高监管效能等四个方面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按照工作安排,市政府已将“开展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行动”作为本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共同落实。
持续“提标”强化社会保障兜底作用
据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多项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十二连增”,救助保障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方面,2023年,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1221元/人/月、1954元/人/月,提标幅度3.5%,标准已达到甚至超过省文件要求。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594人、在册特困人员913人,全年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7341.22万元、特困供养金2118.20万元。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目前,我市正在有序启动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工作,预计第二季度印发我市2024年低保提标相关文件,并完成提标前未达标月份低保金、特困金的补发工作。同时,2024年,全市共安排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352.09万元,由市、区财政按5:5的比例分担。
在残疾人生活补贴方面,2023年,珠海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上年的188-248元/人/月提高至195-255元/人/月,提标幅度约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上年的267元/人/月提高至294元/人/月,提标幅度10%。全市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6亿元,其中,生活补贴6763.52万元,惠及2.64万名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4838.81万元,惠及1.4万名残疾人。
2024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95-255元提高到202-262元,提标幅度约为3.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94元提高到323元,提标幅度为10%;各区(功能区)从1月起已按照最新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实现“应补尽补”。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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