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合作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需满足→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通知,拟出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研究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为依法保障合作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

父母需至少1人持有合作区居住证

根据《意见稿》,该办法适用对象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至少1人持有合作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6至18周岁随迁子女(户籍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为准),可以依据本办法申请合作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相应起始年级的公办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不适用本办法。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当年八月三十一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不得申请积分入学。学籍管理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积分计分包括四项指标

根据《意见稿》,合作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应按当年合作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总数,优先满足招收合作区非积分入学需求,剩余学位由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合作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以积分制方式计分,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采用动态调整机制,按积分总值由高到低划定录取分数线。

积分入学的指标包括,居住年限或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加分奖励四项,每一项的分值和计算规则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照当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的招生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录取时,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达到当年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五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结合公示结果综合考虑当年招生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4月2日前可反馈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4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msjyfzc@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84号窗口,联系电话 0756-8841660,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文字:王晓君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
征求意见!合作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需满足→
观海融媒 2024-03-26 20:58

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通知,拟出台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研究起草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意见稿》为依法保障合作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合作区实际制定。

父母需至少1人持有合作区居住证

根据《意见稿》,该办法适用对象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至少1人持有合作区有效期内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的6至18周岁随迁子女(户籍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为准),可以依据本办法申请合作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相应起始年级的公办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合作区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以及其他政策性照顾生,不适用本办法。

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当年八月三十一日及之前出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为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不得申请积分入学。学籍管理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积分计分包括四项指标

根据《意见稿》,合作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应按当年合作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总数,优先满足招收合作区非积分入学需求,剩余学位由符合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合作区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公办学位,以积分制方式计分,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采用动态调整机制,按积分总值由高到低划定录取分数线。

积分入学的指标包括,居住年限或房产登记年限、职业资格或文化程度、参保年限、加分奖励四项,每一项的分值和计算规则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照当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的招生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录取时,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达到当年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五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结合公示结果综合考虑当年招生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4月2日前可反馈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4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msjyfzc@hengqi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寄信函或递送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84号窗口,联系电话 0756-8841660,邮寄信函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表》

文字:王晓君 编辑:唐祺珍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