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文明出行!高新交警:骑行安全注意事项要牢记→

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行车辆
如果无视交规、横冲直撞
不仅容易扰乱城市的交通秩序
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如何正确骑车
才能既保障出行安全便利
又能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呢?

01 骑乘合法车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在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及其他有动力驱动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进入香洲区行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骑行合法车辆。

02 遵守骑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小型汽车、摩托车等必须年满18周岁,并申请获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时,须有家长陪同,在公园或空旷的广场内骑行;其他骑行者在骑行自行车时,应自觉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骑车逆行;骑车临近路口应提前减速,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通过,不要突然横穿或斜穿马路。

03 正确佩戴头盔

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结构特殊,骑行者或乘客在遭遇碰撞或摔倒时,往往最先接触到地面、受伤最严重的就是我们的头部。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在碰撞发生过程中,头盔能吸收大部分的撞击力,有效减少头部伤害,使人员受伤率降低70%,死亡率降低40%以上。市民在骑乘非机动车出行时,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04 远离大车盲区

大型车辆车体庞大,在接近车身的下部,会存在司机看不见的视线死角,骑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与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此外,在大型车辆转弯时,因前后轮行驶轨迹不同,还会产生“内轮差”,即前轮通过的区域后轮却未必能通过,如果行人或骑行者陷入“内轮差”盲区,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市民在步行或骑行外出时,请务必识盲区、知危险,不与大车同时进入路口、不与大车并排行走、不与大车争道抢行,时刻留意避让大型车辆,远离危险盲区。

同时,为进一步消除车辆盲区所导致的安全隐患,高新区已在多个路口设置了“右转必停”警示标牌,大型车辆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或准备转弯时,必须提前减速、停车观察,自觉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及正在直行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通行或右转。

05 杜绝酒驾醉驾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安全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居民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只要饮酒后不开机动车就不算酒驾,导致酒后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甚至驾驶摩托车上路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交警提醒: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同样是交通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也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将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新交警提醒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交规 安全文明出行
远离事故伤害 共建平安高新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
平安文明出行!高新交警:骑行安全注意事项要牢记→
市交警支队高新大队、珠海高新区安委办 2024-03-22 18:28

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行车辆
如果无视交规、横冲直撞
不仅容易扰乱城市的交通秩序
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如何正确骑车
才能既保障出行安全便利
又能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呢?

01 骑乘合法车辆

依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之规定:在香洲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及其他有动力驱动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禁止在金湾区、斗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摩托车进入香洲区行驶。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骑行合法车辆。

02 遵守骑行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小型汽车、摩托车等必须年满18周岁,并申请获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自行车时,须有家长陪同,在公园或空旷的广场内骑行;其他骑行者在骑行自行车时,应自觉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不骑车逆行;骑车临近路口应提前减速,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应注意观察来往车辆,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通过,不要突然横穿或斜穿马路。

03 正确佩戴头盔

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结构特殊,骑行者或乘客在遭遇碰撞或摔倒时,往往最先接触到地面、受伤最严重的就是我们的头部。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在碰撞发生过程中,头盔能吸收大部分的撞击力,有效减少头部伤害,使人员受伤率降低70%,死亡率降低40%以上。市民在骑乘非机动车出行时,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04 远离大车盲区

大型车辆车体庞大,在接近车身的下部,会存在司机看不见的视线死角,骑行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与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此外,在大型车辆转弯时,因前后轮行驶轨迹不同,还会产生“内轮差”,即前轮通过的区域后轮却未必能通过,如果行人或骑行者陷入“内轮差”盲区,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市民在步行或骑行外出时,请务必识盲区、知危险,不与大车同时进入路口、不与大车并排行走、不与大车争道抢行,时刻留意避让大型车辆,远离危险盲区。

同时,为进一步消除车辆盲区所导致的安全隐患,高新区已在多个路口设置了“右转必停”警示标牌,大型车辆驾驶员在行经路口或准备转弯时,必须提前减速、停车观察,自觉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及正在直行通过路口的非机动车,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通行或右转。

05 杜绝酒驾醉驾

“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安全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居民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只要饮酒后不开机动车就不算酒驾,导致酒后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甚至驾驶摩托车上路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交警提醒:摩托车也是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同样是交通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也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将被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高新交警提醒
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请广大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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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