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称“两高报告”)都是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两高报告往往会回应过去一年社会广泛关注的痛点、热点问题,彰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力度,也传递着为民司法的温度。
在今年两高报告中,既有两高对广东发展的支持,也有对广东探索、广东经验的“点赞”。
为大湾区“量身定制”司法服务政策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周年,在这个重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的过程中,也有着司法及时保驾护航的身影。
今年最高法报告提到,2023年,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出台意见服务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此前,最高法已经出台了支持保障横琴、前海建设发展的意见。
不妨看看三份司法文件出台的节点:“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发布的第二年初,最高法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的司法政策随即出炉。2022年6月,“南沙方案”印发,1年后最高法印发服务保障南沙建设的政策文件。
立足“一国两制三法域”,三份文件对推动三地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支持在横琴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机构,重点加强包括葡语系国家(地区)、澳门在内的域外法查明服务;
推进落实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在前海法院代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许可机制;
支持南沙法院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
最高检报告也连续6年提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近年来,最高检也陆续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作出部署要求。
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离不开国家高度重视,也须广东主动作为。
为了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时效性,广东法院出台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发布跨境纠纷典型案例等;接收港澳学生到内地法院担任实习生,推动港澳司法专业交流常态化。
广东检察机关也动作频频:202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检察人才高地专项计划》印发,加快推动“专、精、尖”领军人才培养;在省检察院的推动下,大湾区内地九市检察机关签署框架协议,合力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
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新阶段,两高将有哪些新动作、新举措,同样值得“大湾区人”期待。
办好“抽凳子”案等民生“小案”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可以看到,这些年,越来越多“小案”被纳入两高报告,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温度。
在谈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时,最高法报告用一起由广州法院审理的“小案”举例: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学校强调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提醒,已充分尽职,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担责。
此案的判决中,广州两级法院没有“和稀泥”,坚持了罪责相当的原则,也助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在谈及此案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学校不安排孩子玩耍,甚至课间不让孩子出教室,家长十分揪心,十分担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在这方面,司法要有所作为,要通过司法力量与温度让学校与学生完成‘双向奔赴’,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今年两高报告中,同时提到了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
更早之前,2022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专门提及一起涉网络暴力案件:吴某从网上下载一女子和她外公的合影,编成“老夫少妻”恶搞发布,阅读量逾4.7亿人次。在这一案件中,广东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司法机关主动“亮剑”,为网暴受害者提供有效法律救济——彼时,在全国范围内,这样的案例并不多。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同类案件在各地法院出现。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上述“老夫少妻”案排就在首位,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审执结案件居全国首位,全省检察机关办案量占全国9%。这其中,不少案件入选两高定期发布的典型案例,除了对公众的普法外,也能为全国同类案件的办理起到示范作用。
第4次@广东个人破产实践
个人破产制度,被视作能为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切实促进提升经济活力,一直备受关注和期待。
这项工作也出现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报告提到,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受理个人破产申请227件。
实际上,这已经是个人破产制度第四次写进最高法工作报告,折射出这项制度在探索推进过程中的节点性变化。
2021年最高法报告提到,深圳法院实施个人破产特区法规。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为全国全面建立和探索推广个人破产制度摸索方向,积累经验。
2022年最高法报告提到,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2021年7月19日,深圳市民梁先生个人破产申请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我国境内第一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由此诞生。
2023年,最高法报告再次提及这项制度: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能有重归市场打拼的机会。
而在今年,首宗个人破产案的办理过程被写进报告:梁某被法院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
一件个人破产案从裁定生效到审结执结,都被写进最高法报告,体现该案的典型性、示范性。
从率先探索到落地实践,随着个人破产制度探索不断深入,“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已不再遥不可及。
每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下称“两高报告”)都是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两高报告往往会回应过去一年社会广泛关注的痛点、热点问题,彰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力度,也传递着为民司法的温度。
在今年两高报告中,既有两高对广东发展的支持,也有对广东探索、广东经验的“点赞”。
为大湾区“量身定制”司法服务政策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五周年,在这个重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的过程中,也有着司法及时保驾护航的身影。
今年最高法报告提到,2023年,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出台意见服务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此前,最高法已经出台了支持保障横琴、前海建设发展的意见。
不妨看看三份司法文件出台的节点:“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发布的第二年初,最高法关于支持和保障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的司法政策随即出炉。2022年6月,“南沙方案”印发,1年后最高法印发服务保障南沙建设的政策文件。
立足“一国两制三法域”,三份文件对推动三地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进行了具体的安排:
支持在横琴法院设立域外法查明机构,重点加强包括葡语系国家(地区)、澳门在内的域外法查明服务;
推进落实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在前海法院代理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许可机制;
支持南沙法院简化涉港澳案件诉讼程序。
最高检报告也连续6年提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近年来,最高检也陆续专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作出部署要求。
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离不开国家高度重视,也须广东主动作为。
为了提高司法服务保障的针对性、时效性,广东法院出台审理涉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发布跨境纠纷典型案例等;接收港澳学生到内地法院担任实习生,推动港澳司法专业交流常态化。
广东检察机关也动作频频:202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检察人才高地专项计划》印发,加快推动“专、精、尖”领军人才培养;在省检察院的推动下,大湾区内地九市检察机关签署框架协议,合力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
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入新阶段,两高将有哪些新动作、新举措,同样值得“大湾区人”期待。
办好“抽凳子”案等民生“小案”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可以看到,这些年,越来越多“小案”被纳入两高报告,彰显着司法为民的情怀和温度。
在谈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时,最高法报告用一起由广州法院审理的“小案”举例: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学校强调学生守则,老师经常提醒,已充分尽职,法院判决由“闯祸”孩子家长担责。
此案的判决中,广州两级法院没有“和稀泥”,坚持了罪责相当的原则,也助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林文学在谈及此案时表示,一段时间以来,学校不安排孩子玩耍,甚至课间不让孩子出教室,家长十分揪心,十分担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在这方面,司法要有所作为,要通过司法力量与温度让学校与学生完成‘双向奔赴’,共同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今年两高报告中,同时提到了惩治网络暴力“按键伤人”。
更早之前,2022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专门提及一起涉网络暴力案件:吴某从网上下载一女子和她外公的合影,编成“老夫少妻”恶搞发布,阅读量逾4.7亿人次。在这一案件中,广东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司法机关主动“亮剑”,为网暴受害者提供有效法律救济——彼时,在全国范围内,这样的案例并不多。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同类案件在各地法院出现。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其中,上述“老夫少妻”案排就在首位,法院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去年,广东全省法院审执结案件居全国首位,全省检察机关办案量占全国9%。这其中,不少案件入选两高定期发布的典型案例,除了对公众的普法外,也能为全国同类案件的办理起到示范作用。
第4次@广东个人破产实践
个人破产制度,被视作能为创业者解除后顾之忧,切实促进提升经济活力,一直备受关注和期待。
这项工作也出现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报告提到,深圳法院2021年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受理个人破产申请227件。
实际上,这已经是个人破产制度第四次写进最高法工作报告,折射出这项制度在探索推进过程中的节点性变化。
2021年最高法报告提到,深圳法院实施个人破产特区法规。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为全国全面建立和探索推广个人破产制度摸索方向,积累经验。
2022年最高法报告提到,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2021年7月19日,深圳市民梁先生个人破产申请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我国境内第一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由此诞生。
2023年,最高法报告再次提及这项制度: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能有重归市场打拼的机会。
而在今年,首宗个人破产案的办理过程被写进报告:梁某被法院裁定适用个人破产重整程序,与债权人协商免除利息和滞纳金、三年内偿还本金,梁某努力打拼、积极偿债,提前15个月完成履约,我国境内首宗个人破产案审结执结。
一件个人破产案从裁定生效到审结执结,都被写进最高法报告,体现该案的典型性、示范性。
从率先探索到落地实践,随着个人破产制度探索不断深入,“个人可破产、可重整,更可再创业”已不再遥不可及。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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