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500万元!海南这一《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近日,海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征求《海南省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支撑规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对企业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央部委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力争到2026年,建设10家左右企业重点实验室。

在支持企业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方面,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围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建设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服务综合体、重大创新研发、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力争到2026年,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现对我省重点产业全覆盖。

在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方面,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科创企业需求,引进境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来琼进行转化,每年按照运营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科创企业在重点园区、大学、科研院所、高水平医疗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研究基地、应用验证平台等专业服务平台,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的,按投资额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

《若干措施》还对大力引进境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财政科技专项支持企业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服务等方面作了说明,旨在3年内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企业R&D经费投入占比达50%的发展目标。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3日。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丹梅
最高补助500万元!海南这一《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海南日报 2024-02-26 10:53

近日,海南省科技厅发布通知,征求《海南省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促进企业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意见,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支撑规上企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对企业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中央部委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力争到2026年,建设10家左右企业重点实验室。

在支持企业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方面,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围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建设产业创新研究院、产业服务综合体、重大创新研发、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力争到2026年,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实现对我省重点产业全覆盖。

在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方面,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科创企业需求,引进境内外重大科技成果来琼进行转化,每年按照运营绩效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科创企业在重点园区、大学、科研院所、高水平医疗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研究基地、应用验证平台等专业服务平台,对新建、扩建科研软硬件投入超过300万元的,按投资额30%最高给予500万元省级财政支持。

《若干措施》还对大力引进境外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强财政科技专项支持企业创新、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强企业研发投入统计服务等方面作了说明,旨在3年内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占比增长50%,企业R&D经费投入占比达50%的发展目标。

《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3日。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