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1日在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 江
各位代表:
我受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依法履职尽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5项、重点建议督办6项、工作调研1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次。2023年3月,赵乐际委员长亲临珠海调研,对我市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开展“相约周二”接待人民群众活动、开通“代表直播间”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让我们倍受鼓舞。常委会工作多次得到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均在省人大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珠海实践。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读书班2期、学习研讨13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筑牢思想根基。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研,为民办实事42件,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举办“珠海人大学堂”9期,邀请全国人大、中国科学院、省人大、省委党校等专家领导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立法法等专题辅导。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三个善于”要求,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支部建在大会各代表团上、建在常委会各工委上,充分发挥人大党员代表先锋模范作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来谋划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26次。根据市委指示,认真开展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情况、近五年行政败诉案件情况、深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珠海台创园体制机制改革等专项调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督导、机关作风整顿攻坚行动专项督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招商等工作任务。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邀请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建立健全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珠海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准备工作。完善立法咨询机制,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共建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建研究生实习基地,在高校等单位设立四个立法咨询基地,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8件次,推动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依法解决。
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
以法治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把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和修改5部涉合作区法规,助推琴澳一体化发展。审议通过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将港澳建筑、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的两部规定修改为合作区法规,为港澳专业人士在合作区便捷有序执业,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工作生活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围绕合作区反走私法治需求设立专章,推动有效预防和惩治走私。
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委“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要求,加强产业发展法治保障。审议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赋能高新区“一区多园”全域高质量发展。出台审计条例,促进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制定律师执业条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修改土地管理条例,推动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开展港珠澳大桥运营管理立法调研,以法治保障用好管好大桥。开展中华白海豚保护立法调研,推动加强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保护。
以法治增进民生福祉。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出台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推动解决住宅小区治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推进乡村风貌提升立法,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紧扣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落地落实。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创新,创建“四上四下四反馈”预算审查制度,促进财政预算和政策更好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保障。扎实开展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编制监督,连续两年引入第三方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开展审计整改报告审前专题询问,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的监督。开展产学研类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5.0产业新空间建设管理使用、技能人才发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安全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实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聚焦“百千万工程”实施开展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部署要求,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监督,推动建设美丽兴旺新城镇。听取审议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年鱼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深远海养殖工船产业发展情况、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情况调研,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情况监督,推动补齐农村水利短板。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推动破除农村集体用地资源瓶颈。
聚焦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开展监督。连续8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助力打赢水气土环保“三大战役”。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台风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水平提升。开展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情况调研,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开展监督。跟踪督办市十件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围绕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和生活环境改善。检查停车场建设管理专题询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全市建设公共停车场90个,新建改造公共停车位20886个。开展出租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出租屋管理中的堵点问题。开展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和教学质量监督,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扩量提质。听取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和传播。开展省、市文明行为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加强城市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开展促进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开展监督。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开展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工业用地保护工作有效实施。听取审议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构建法治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情况的报告,推动打造企业合规的“珠海样板”。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协助市委对5件党内规范性文件作合法性审查。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代表364人次开展“线上”“线下”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强化代表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围绕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2998人次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联系群众6790人次,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84件。
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制定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委直接联系代表的意见,推动“两个联系”工作落实。邀请代表44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推动办理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89件。在全市各级人大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相约周二”接待人民群众活动,联系群众8115人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702件。召开推进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现场会,支持有条件的联络站开通“代表直播间”、推出“智慧人大”小程序,提升联络站工作实效。香洲区湾仔街道代表中心联络站获评全省首批示范站。倡导“一届当代表、终身为人民”,支持鼓励往届人大代表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按照“三见面三沟通”要求,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过程闭环督导。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年初交办会、年中督办会和年终总结会,评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大优秀案例,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听取审议教育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50所,新增各类公办学位41481个。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6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解决‘村村有物业’建设用地指标、促进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的建议”办理工作获评省人大2023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全员覆盖学、融会贯通学、创新形式学、结合工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严格执行检查通报机制,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加强党建阵地示范点建设,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示范点”。
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能力、创新能力、督办能力,全面提振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定期开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常委会领导带头开展调研,形成10篇高质量调研成果。加强对区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化协同联动,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讲好珠海人大故事。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44篇报道被全国人大、省人大宣传平台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新制定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创新做好市人代会宣传报道工作,首次开设“代表通道”“局长通道”,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发展共识,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协助省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开展工作交流,圆满完成斐济议会代表团接待任务,大力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珠海的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以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全国人大、省人大关心指导,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力支持和区镇(街)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两个联系”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周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3周年,做好今年市人大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聚焦全市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担当新作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二、创新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效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珠海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需要,积极推进合作区商事调解等方面立法。围绕推动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积极推进低空领域使用、海钓管理、质量创新等方面立法。修改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围绕推动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开展乡村风貌提升、红树林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前山河流域管理等方面立法。围绕落实立法为民,加快推进平安珠海建设、消防工作等方面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立法风险评估,压实法规实施责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三、增强监督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百千万工程”实施、绿美珠海生态建设、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水利治理、推进新型工业化、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基础教育学位建设议案办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中期工作、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涉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种子法、省种子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消防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养老中心运营机制、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无障碍城市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四、拓展代表履职渠道,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发挥代表在基层治理、扎根人民、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效平台和载体。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继续推进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进“两个联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相约周二”接待人民群众活动,提升“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成效。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为“百千万工程”建言献策。持续擦亮代表联络站建设品牌,打造10个村居示范站,加快线上联络站、掌上联络站建设。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办理工作要做到“百分百办理、百分百沟通、百分百调研、百分百答复、百分百满意”。继续做好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作用工作。
五、强化政治机关属性,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能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全市人大工作实践经验,讲好珠海人大故事。组织新一轮“深调研”工作,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工作交流活动。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闯劲干劲拼劲再出发,奋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珠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当好尖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1日在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 江
各位代表:
我受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依法履职尽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5项、重点建议督办6项、工作调研1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人次。2023年3月,赵乐际委员长亲临珠海调研,对我市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开展“相约周二”接待人民群众活动、开通“代表直播间”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让我们倍受鼓舞。常委会工作多次得到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均在省人大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珠海实践。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读书班2期、学习研讨13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筑牢思想根基。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研,为民办实事42件,切实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2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6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举办“珠海人大学堂”9期,邀请全国人大、中国科学院、省人大、省委党校等专家领导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立法法等专题辅导。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三个善于”要求,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支部建在大会各代表团上、建在常委会各工委上,充分发挥人大党员代表先锋模范作用。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来谋划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26次。根据市委指示,认真开展停车设施高质量发展情况、近五年行政败诉案件情况、深化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珠海台创园体制机制改革等专项调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督导、机关作风整顿攻坚行动专项督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招商等工作任务。
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邀请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夯实人大工作民意基础。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机制,建立健全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珠海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准备工作。完善立法咨询机制,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合作区法律事务局、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共建特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共建研究生实习基地,在高校等单位设立四个立法咨询基地,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58件次,推动人民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依法解决。
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
以法治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把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和修改5部涉合作区法规,助推琴澳一体化发展。审议通过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药学技术人员在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将港澳建筑、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的两部规定修改为合作区法规,为港澳专业人士在合作区便捷有序执业,为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工作生活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围绕合作区反走私法治需求设立专章,推动有效预防和惩治走私。
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省委“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的要求,加强产业发展法治保障。审议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赋能高新区“一区多园”全域高质量发展。出台审计条例,促进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制定律师执业条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修改土地管理条例,推动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开展港珠澳大桥运营管理立法调研,以法治保障用好管好大桥。开展中华白海豚保护立法调研,推动加强中华白海豚及其栖息地保护。
以法治增进民生福祉。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出台加强住宅小区治理若干规定,推动解决住宅小区治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出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文明水平。推进乡村风貌提升立法,促进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紧扣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13”思路举措落地落实。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创新,创建“四上四下四反馈”预算审查制度,促进财政预算和政策更好服务于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保障。扎实开展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编制监督,连续两年引入第三方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开展审计整改报告审前专题询问,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的监督。开展产学研类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专项监督,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开展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5.0产业新空间建设管理使用、技能人才发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安全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实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聚焦“百千万工程”实施开展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百千万工程”的部署要求,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监督,推动建设美丽兴旺新城镇。听取审议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年鱼经济”产业发展情况、深远海养殖工船产业发展情况、预制菜产业园建设情况调研,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开展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情况监督,推动补齐农村水利短板。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情况监督,推动破除农村集体用地资源瓶颈。
聚焦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开展监督。连续8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助力打赢水气土环保“三大战役”。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台风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水平提升。开展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情况调研,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开展监督。跟踪督办市十件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工程落地见效。围绕老旧小区品质提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和生活环境改善。检查停车场建设管理专题询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全市建设公共停车场90个,新建改造公共停车位20886个。开展出租屋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出租屋管理中的堵点问题。开展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和教学质量监督,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扩量提质。听取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展和传播。开展省、市文明行为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加强城市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开展促进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开展监督。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开展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工业用地保护工作有效实施。听取审议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构建法治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听取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情况的报告,推动打造企业合规的“珠海样板”。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对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协助市委对5件党内规范性文件作合法性审查。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全力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代表364人次开展“线上”“线下”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在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强化代表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围绕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2998人次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联系群众6790人次,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284件。
拓展代表履职渠道。制定市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委直接联系代表的意见,推动“两个联系”工作落实。邀请代表44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推动办理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89件。在全市各级人大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相约周二”接待人民群众活动,联系群众8115人次,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702件。召开推进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现场会,支持有条件的联络站开通“代表直播间”、推出“智慧人大”小程序,提升联络站工作实效。香洲区湾仔街道代表中心联络站获评全省首批示范站。倡导“一届当代表、终身为人民”,支持鼓励往届人大代表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按照“三见面三沟通”要求,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过程闭环督导。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年初交办会、年中督办会和年终总结会,评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十大优秀案例,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听取审议教育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50所,新增各类公办学位41481个。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69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其中,“解决‘村村有物业’建设用地指标、促进乡村振兴创新发展的建议”办理工作获评省人大2023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
五、坚持“四个机关”定位,不断提升自身建设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全员覆盖学、融会贯通学、创新形式学、结合工作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严格执行检查通报机制,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加强党建阵地示范点建设,打造党建工作品牌,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示范点”。
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开展机关效能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能力、创新能力、督办能力,全面提振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定期开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健康发展。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常委会领导带头开展调研,形成10篇高质量调研成果。加强对区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化协同联动,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讲好珠海人大故事。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44篇报道被全国人大、省人大宣传平台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新制定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创新做好市人代会宣传报道工作,首次开设“代表通道”“局长通道”,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发展共识,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协助省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开展工作交流,圆满完成斐济议会代表团接待任务,大力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珠海的生动实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以及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全国人大、省人大关心指导,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有力支持和区镇(街)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点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两个联系”工作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常委会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实施5周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成立3周年,做好今年市人大工作意义特别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聚焦全市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稳中求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担当新作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二、创新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效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珠海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提供法治保障。围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需要,积极推进合作区商事调解等方面立法。围绕推动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积极推进低空领域使用、海钓管理、质量创新等方面立法。修改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围绕推动绿美珠海生态建设,开展乡村风貌提升、红树林保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前山河流域管理等方面立法。围绕落实立法为民,加快推进平安珠海建设、消防工作等方面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立法风险评估,压实法规实施责任。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
三、增强监督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落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百千万工程”实施、绿美珠海生态建设、海洋渔业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水利治理、推进新型工业化、安全生产工作、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基础教育学位建设议案办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中期工作、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涉澳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种子法、省种子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消防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养老中心运营机制、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无障碍城市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四、拓展代表履职渠道,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发挥代表在基层治理、扎根人民、示范引领等方面的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有效平台和载体。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继续推进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持续推进“两个联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相约周二”接待人民群众活动,提升“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成效。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为“百千万工程”建言献策。持续擦亮代表联络站建设品牌,打造10个村居示范站,加快线上联络站、掌上联络站建设。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办理工作要做到“百分百办理、百分百沟通、百分百调研、百分百答复、百分百满意”。继续做好探索发挥往届人大代表作用工作。
五、强化政治机关属性,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能把准政治方向、落实政治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推动“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全市人大工作实践经验,讲好珠海人大故事。组织新一轮“深调研”工作,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工作交流活动。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闯劲干劲拼劲再出发,奋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珠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当好尖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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