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更好推动中医药“澳门注册+横琴生产”模式,促进琴澳中医药产业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事业融合发展,合作区日前正式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评审申请条件、资金申请条件、人才引进等内容,全方位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
据了解,《实施细则》支持领域主要包括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中药饮片等中药;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等生物制品;新靶点、新机制和新结构等化学药;影像设备、植介入器械及耗材、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等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大健康产品以及医药合同外包服务等平台。
此次《实施细则》在多方面提出大力度的奖励和补贴。在重点支持中药研发方面,提出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等中药品类,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分阶段给予支持。在鼓励横琴研发中成药产品到澳门注册方面,对在合作区研发,并且通过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临床试验预先许可或者注册证明书的中药创新药等多种药品,在相关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
此外,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在横琴生产,《实施细则》规定,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并获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按实际生产费用(不含原料费,下同)的百分之二十给予申请公司每个品种最高2000万元补贴。《实施细则》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和化学药、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研发均给予奖励。
在人才引进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将提供引才补贴,对新引进“高精尖缺”研发人员在合作区实地办公,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用人单位当年度实际支付新引进研发人员计税工薪为基数的百分之十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补贴,用人单位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每家机构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40万元。
目前,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已有一定基础,特别是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态势,截至2023年12月,孵化培育的注册企业已有198家(其中澳门企业65家,占比32.83%),涉及中医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产业发展日趋成熟。
为落实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更好推动中医药“澳门注册+横琴生产”模式,促进琴澳中医药产业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事业融合发展,合作区日前正式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评审申请条件、资金申请条件、人才引进等内容,全方位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
据了解,《实施细则》支持领域主要包括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中药饮片等中药;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等生物制品;新靶点、新机制和新结构等化学药;影像设备、植介入器械及耗材、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等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大健康产品以及医药合同外包服务等平台。
此次《实施细则》在多方面提出大力度的奖励和补贴。在重点支持中药研发方面,提出对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等中药品类,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分阶段给予支持。在鼓励横琴研发中成药产品到澳门注册方面,对在合作区研发,并且通过澳门关联公司获得澳门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的临床试验预先许可或者注册证明书的中药创新药等多种药品,在相关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
此外,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品在横琴生产,《实施细则》规定,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并获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澳门设计”标志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按实际生产费用(不含原料费,下同)的百分之二十给予申请公司每个品种最高2000万元补贴。《实施细则》还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和化学药、医疗器械、大健康产品研发均给予奖励。
在人才引进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将提供引才补贴,对新引进“高精尖缺”研发人员在合作区实地办公,并与之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用人单位当年度实际支付新引进研发人员计税工薪为基数的百分之十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引才补贴,用人单位每年可申请一次补贴,每家机构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40万元。
目前,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已有一定基础,特别是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已初步形成产业集聚态势,截至2023年12月,孵化培育的注册企业已有198家(其中澳门企业65家,占比32.83%),涉及中医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领域,产业发展日趋成熟。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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