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对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捐赠人、受赠人、使用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11月9日,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发布公告,由该局草拟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捐赠财产,是指捐赠人在每年“630活动”期间向合作区指定的受赠人捐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有价证券、货物、固定资产、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

捐赠财产的帮扶对象和使用范围包括:用于合作区重点帮扶地区的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用于捐赠人指定的与合作区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用于发展符合合作区及合作区对口帮扶地区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宗旨的公益慈善项目;用于帮扶合作区的困难群众(具有合作区户籍或在合作区生活满6个月)。

《意见稿》明确“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需按程序提出申请。合作区各部门、各社区应提前收集对口帮扶工作任务和区内公益项目关于申请使用捐赠财产的需求,并做好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统一向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

据悉,《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1日。居民如有反馈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出。

文字:王晓君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帅云
合作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珠海特区报 2023-11-13 08:58

为加强和规范对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捐赠人、受赠人、使用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11月9日,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发布公告,由该局草拟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稿》,捐赠财产,是指捐赠人在每年“630活动”期间向合作区指定的受赠人捐赠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有价证券、货物、固定资产、股权、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

捐赠财产的帮扶对象和使用范围包括:用于合作区重点帮扶地区的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相关项目;用于捐赠人指定的与合作区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用于发展符合合作区及合作区对口帮扶地区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宗旨的公益慈善项目;用于帮扶合作区的困难群众(具有合作区户籍或在合作区生活满6个月)。

《意见稿》明确“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需按程序提出申请。合作区各部门、各社区应提前收集对口帮扶工作任务和区内公益项目关于申请使用捐赠财产的需求,并做好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统一向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交申请。

据悉,《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21日。居民如有反馈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的形式向省政府横琴办社会事务局提出。

文字:王晓君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