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职工家庭在本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在此之前,珠海公积金贷款对首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该中心解释,发布该通知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根据最新规定,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珠海市范围内,以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经结清的,如果家庭名下在珠海市无房,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家庭名下在珠海市仅有一套住房,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家庭名下在珠海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首套房五年以下(含五年)2.6%,五年以上3.1%;二套房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以上 3.575%。
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职工家庭在本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在此之前,珠海公积金贷款对首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该中心解释,发布该通知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
根据最新规定,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珠海市范围内,以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已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经结清的,如果家庭名下在珠海市无房,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家庭名下在珠海市仅有一套住房,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家庭名下在珠海市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目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首套房五年以下(含五年)2.6%,五年以上3.1%;二套房五年以下(含五年)3.025%,五年以上 3.575%。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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