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方面着手!珠海出台“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珠海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被列为今年十件民生实事。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快珠海市工匠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目标,聚焦4+3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产教培”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工匠型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创新职业院校“岗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毕业年度学生“用培融合”计划,努力把珠海打造成为产业新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重点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产业学院、工匠学院,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十百千万”新时代珠海产业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我市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38%。

《实施方案》提出六大行动,实施“行行出状元”“匠苗”成长行动。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9.2万人,其中高职和中职院校达到6.9万人,力争毕业生留珠率达到65%;技工院校达到2.3万人(市技师学院达到1万人),力争毕业生留珠率达到90%;探索每家职业院校每个理工类专业群建设1个以上产业学院、工匠学院;实施“百万行”全员“匠心”培养行动。到2024年,全市累计开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和企业员工培训超100万人;实施“金蓝领”优秀“匠才”引进行动。到2025年,全市引进培养重点产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人才50人以上,引进技能人才2万人,吸引市外技工院校实习生1万人以上,以及实施技能竞赛“匠艺”锤炼行动、示范引领“匠领”推选行动、技能创新“揭榜挂帅”行动。

在加大产业新工匠培养力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动“产教培”融合发展,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工匠学院”,打造集订单培养、学徒培训、技能提升、技能评价、技能创新于一体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重点产业相关、通过技能等级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民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补贴。此外,还提出,推进社会化培训,加强“政企社”协同推进,完善多元办学体制,打造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

在完善产业新工匠使用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拓宽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实施“金蓝领”技能人才引进行动。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技能人才工资增幅不低于管理人员工资增幅等。

在完善产业新工匠评价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制度,大胆“放”权,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内部评价,实现评价范围、评价等级、评价规范、评价方法“四个自主”。建立健全“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重点企业设置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等。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完善产业新工匠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和社会待遇。

文字:王芳 编辑:古春婷 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
四个方面着手!珠海出台“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观海融媒 2023-07-30 21:31

“珠海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被列为今年十件民生实事。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产业新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快珠海市工匠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推珠海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目标,聚焦4+3重点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产教培”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工匠型产业工人培育体系,创新职业院校“岗位+培养”模式,探索实施毕业年度学生“用培融合”计划,努力把珠海打造成为产业新工匠的培育引领之地、成长向往之地、技能创新之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实现重点产业集群全覆盖,重点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产业学院、工匠学院,培育一支覆盖广泛、梯次衔接、技艺高超的“十百千万”新时代珠海产业工匠骨干队伍。到2025年,我市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4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38%。

《实施方案》提出六大行动,实施“行行出状元”“匠苗”成长行动。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9.2万人,其中高职和中职院校达到6.9万人,力争毕业生留珠率达到65%;技工院校达到2.3万人(市技师学院达到1万人),力争毕业生留珠率达到90%;探索每家职业院校每个理工类专业群建设1个以上产业学院、工匠学院;实施“百万行”全员“匠心”培养行动。到2024年,全市累计开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和企业员工培训超100万人;实施“金蓝领”优秀“匠才”引进行动。到2025年,全市引进培养重点产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杰出人才50人以上,引进技能人才2万人,吸引市外技工院校实习生1万人以上,以及实施技能竞赛“匠艺”锤炼行动、示范引领“匠领”推选行动、技能创新“揭榜挂帅”行动。

在加大产业新工匠培养力度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动“产教培”融合发展,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协会、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建立“工匠学院”,打造集订单培养、学徒培训、技能提升、技能评价、技能创新于一体的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重点产业相关、通过技能等级认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民办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分别给予4000元、6000元补贴。此外,还提出,推进社会化培训,加强“政企社”协同推进,完善多元办学体制,打造珠澳产业人才公共服务枢纽基地。

在完善产业新工匠使用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拓宽技能人才引进渠道,实施“金蓝领”技能人才引进行动。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待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技能人才工资增幅不低于管理人员工资增幅等。

在完善产业新工匠评价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技能等级自主认定制度,大胆“放”权,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展内部评价,实现评价范围、评价等级、评价规范、评价方法“四个自主”。建立健全“新八级工”制度,支持重点企业设置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等。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完善产业新工匠激励机制,提高技能人才政治和社会待遇。

文字:王芳 编辑:古春婷 梁蔼欣 责任编辑:宋显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