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取水!珠海一砂场负责人被罚款两万余元

近日,珠海高新区一处水塘被发现存在违法取水的现象,附近砂场负责人李某擅自取水洗砂被执法部门处以22000元罚款。

2023年4月18日,珠海市水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李某在高新区中珠排洪渠交金环路西侧金果达水塘内安装2套取水设施,每套取水设施连接1个水泵(水泵功率均为15千瓦,流量均为100立方米/小时)取水用于金果达砂场洗砂洗泥。经调查,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6月15日,执法人员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等。根据水法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近日,执法人员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2000元。

【相关链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的有关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文字:苏振华 编辑:古春婷 赵聪 责任编辑:丹梅
擅自取水!珠海一砂场负责人被罚款两万余元
观海融媒 2023-07-24 22:02

近日,珠海高新区一处水塘被发现存在违法取水的现象,附近砂场负责人李某擅自取水洗砂被执法部门处以22000元罚款。

2023年4月18日,珠海市水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李某在高新区中珠排洪渠交金环路西侧金果达水塘内安装2套取水设施,每套取水设施连接1个水泵(水泵功率均为15千瓦,流量均为100立方米/小时)取水用于金果达砂场洗砂洗泥。经调查,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6月15日,执法人员向李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等。根据水法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近日,执法人员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2000元。

【相关链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规定的有关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

下列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3)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排)水的;(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文字:苏振华 编辑:古春婷 赵聪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