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可超200万!横琴出台新政扶持会展业发展

7月1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该《扶持办法》主要分为项目补贴、企业补贴、人才补贴三大类,包括品牌展会补贴及奖励、会展企业落户奖励、会展培训课程筹备补贴等19项支持。

该《扶持办法》范围覆盖面广、引导方向明确,以期培育壮大合作区会展项目,推广“一会展两地”创新模式,加快澳琴会展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更多会展企业落户、高端人才集聚横琴。该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涉及范围广

针对会展企业不同阶段、不同会议类型进行扶持

《扶持办法》明确,“展会”是集展示产品、技术和服务,拓展销售渠道,传播品牌理念,投资洽谈交流为一体的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订货会、展销会;“行业会议”指由省级或者以上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学术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主流媒体、行业龙头企业主办或者承办,以服务产业、技术研讨等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为主要目的的会议。

在针对展会补贴方面,《扶持办法》对初创型展会、成长型展会、品牌展会等项目进行补贴,逐步培育合作区展会项目,吸引更多优质展会落户合作区;在针对会议补贴方面,《扶持办法》按行业会议、国际性会议等类型进行补贴,推动会议项目在数量和质量上共同提升。

支持琴澳联动发展

“重点产业”“一会展两地”项目可叠加30%、20%上浮补贴

《扶持办法》专门制定重点产业会展项目补贴和“一会展两地”模式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在基础会议或展会项目补贴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0%、20%的上浮补贴。

其中,“重点产业”是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引导发展的重点产业,主要为文件中提及的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相关领域;“一会展两地”是指同一个会展活动中的会议或者展览在合作区与澳门联动举办,且一般两地会议或者展览的举办时间应有所重叠或相差小于一天。

如果单个会展活动符合条件,可叠加重点产业会展及“一会展两地”模式等上浮比例补贴,补贴金额可超过200万元。

《扶持办法》还创新提出了两地会展活动协同补贴,深化澳琴“会展+旅游”协同发展。对于借助在澳门举办的会展活动而延伸在合作区开展,活动时间在一天半以上或者活动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的旅游或者节庆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情况提供住宿费用和本地交通费用资金补贴。

加速优质会展企业集聚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及园区均可获得奖励

《扶持办法》针对会展企业的引进落户、存量发展等提出了多项针对性强的补贴及奖励。

在会展企业落户奖励方面,对在合作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会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奖励20万元,超过1000万元奖励30万元;

在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奖励方面,对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会展企业,按其会展业务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1%奖励,最高可获80万元;

在对企业园区奖励方面,对于总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实际入驻办公的合作区会展企业达10家以上,且纳入统计范围的会展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园区,认定为合作区会展产业园,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鼓励人才培育

筹办会展课程及参与培训均予以补贴

对于在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的权威会展组织,如果在合作区举办高端会展人才培训项目,可对其场地租赁费用、讲师授课费、培训宣传和资料印刷费、培训项目授权费,按照各项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给予补贴,每场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在会展专业人才培训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全职员工可按照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8000元。

据了解,文旅会展商贸产业是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主攻产业方向之一。一直以来,合作区积极携手澳门推进落实“一会展两地”模式,实现两地会展资源互通共享。未来,合作区将充分发挥澳门面向国际、横琴连接中国内地的独特区位优势,不断深化两地会展融合发展,吸引更多国际化会展盛事落户琴

文字:陈子怡 图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供 编辑:古春婷 赵聪 责任编辑:丹梅
补贴可超200万!横琴出台新政扶持会展业发展
观海融媒 2023-07-11 20:28

7月1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会展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该《扶持办法》主要分为项目补贴、企业补贴、人才补贴三大类,包括品牌展会补贴及奖励、会展企业落户奖励、会展培训课程筹备补贴等19项支持。

该《扶持办法》范围覆盖面广、引导方向明确,以期培育壮大合作区会展项目,推广“一会展两地”创新模式,加快澳琴会展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更多会展企业落户、高端人才集聚横琴。该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涉及范围广

针对会展企业不同阶段、不同会议类型进行扶持

《扶持办法》明确,“展会”是集展示产品、技术和服务,拓展销售渠道,传播品牌理念,投资洽谈交流为一体的展览会,不包括书画摄影展、成就成果展、订货会、展销会;“行业会议”指由省级或者以上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学术机构、高等院校、行业主流媒体、行业龙头企业主办或者承办,以服务产业、技术研讨等经济、科技文化交流为主要目的的会议。

在针对展会补贴方面,《扶持办法》对初创型展会、成长型展会、品牌展会等项目进行补贴,逐步培育合作区展会项目,吸引更多优质展会落户合作区;在针对会议补贴方面,《扶持办法》按行业会议、国际性会议等类型进行补贴,推动会议项目在数量和质量上共同提升。

支持琴澳联动发展

“重点产业”“一会展两地”项目可叠加30%、20%上浮补贴

《扶持办法》专门制定重点产业会展项目补贴和“一会展两地”模式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会展项目,在基础会议或展会项目补贴基础上分别再给予30%、20%的上浮补贴。

其中,“重点产业”是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中引导发展的重点产业,主要为文件中提及的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相关领域;“一会展两地”是指同一个会展活动中的会议或者展览在合作区与澳门联动举办,且一般两地会议或者展览的举办时间应有所重叠或相差小于一天。

如果单个会展活动符合条件,可叠加重点产业会展及“一会展两地”模式等上浮比例补贴,补贴金额可超过200万元。

《扶持办法》还创新提出了两地会展活动协同补贴,深化澳琴“会展+旅游”协同发展。对于借助在澳门举办的会展活动而延伸在合作区开展,活动时间在一天半以上或者活动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的旅游或者节庆活动,按照活动实际情况提供住宿费用和本地交通费用资金补贴。

加速优质会展企业集聚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及园区均可获得奖励

《扶持办法》针对会展企业的引进落户、存量发展等提出了多项针对性强的补贴及奖励。

在会展企业落户奖励方面,对在合作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会展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奖励20万元,超过1000万元奖励30万元;

在存量会展企业发展奖励方面,对主营业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度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会展企业,按其会展业务相关主营业务收入的1%奖励,最高可获80万元;

在对企业园区奖励方面,对于总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实际入驻办公的合作区会展企业达10家以上,且纳入统计范围的会展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总和首次达到5000万元的园区,认定为合作区会展产业园,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鼓励人才培育

筹办会展课程及参与培训均予以补贴

对于在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的权威会展组织,如果在合作区举办高端会展人才培训项目,可对其场地租赁费用、讲师授课费、培训宣传和资料印刷费、培训项目授权费,按照各项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给予补贴,每场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25万元。

在会展专业人才培训补贴方面,符合条件的全职员工可按照实际缴纳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人补贴金额不超过8000元。

据了解,文旅会展商贸产业是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主攻产业方向之一。一直以来,合作区积极携手澳门推进落实“一会展两地”模式,实现两地会展资源互通共享。未来,合作区将充分发挥澳门面向国际、横琴连接中国内地的独特区位优势,不断深化两地会展融合发展,吸引更多国际化会展盛事落户琴

文字:陈子怡 图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提供 编辑:古春婷 赵聪 责任编辑: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