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水务局与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首次联合开展河海交界水域执法行动,打击跨区域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双方还签署执法协作协议,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珠海河海交界区域水事秩序。
行动期间,联合执法组乘执法船从洪湾马蹓洲水道的海洋综合执法码头出发,沿磨刀门水道上行至斗门港水域再折返至鹤洲南片区出海口,共同对水道内运载砂和渣土船只进行了检查,核实所载砂和渣土来源及运输目的地,并对船上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本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船2艘,巡查河道约80公里;执法人员登船检查运载砂及渣土船只2艘,派发水事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及《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洗砂洗泥等污染环境活动的通告》等宣传资料20份。巡查中未发现非法采运砂料,非法洗砂洗泥和倾倒渣土、垃圾等水事违法行为。
巡查期间,双方执法人员还在“中国渔政44616”执法船上座谈,交流水事执法、海防、党建等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达成联建联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广泛共识。行动总指挥、珠海市水务局局长卢晓波,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政委陈明随后签署执法协作协议。双方表示,将按照协议约定,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管控合力,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倾倒渣土(垃圾)等执法协作;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建立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共同维护珠海市河海交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应急、处突、救援协作。
按照该协议,协作双方还将建立情况通报与情报共享机制、联合执法与联勤机制,以及调查协作和案件移送机制;当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查获属于对方职权管辖范围的案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予以积极配合。同时,双方还成立执法协作领导小组,由双方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双方各设联络员1名,负责日常沟通联络。
市水务局执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是市水务部门与省直海洋执法部门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双方签署执法协作协议,既促进沟通与认识,又使执法合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是两部门共同防治河海交界区域破坏水事秩序行为的务实、创新之举。
近日,珠海市水务局与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首次联合开展河海交界水域执法行动,打击跨区域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双方还签署执法协作协议,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维护珠海河海交界区域水事秩序。
行动期间,联合执法组乘执法船从洪湾马蹓洲水道的海洋综合执法码头出发,沿磨刀门水道上行至斗门港水域再折返至鹤洲南片区出海口,共同对水道内运载砂和渣土船只进行了检查,核实所载砂和渣土来源及运输目的地,并对船上人员进行普法宣传。
本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船2艘,巡查河道约80公里;执法人员登船检查运载砂及渣土船只2艘,派发水事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及《禁止在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洗砂洗泥等污染环境活动的通告》等宣传资料20份。巡查中未发现非法采运砂料,非法洗砂洗泥和倾倒渣土、垃圾等水事违法行为。
巡查期间,双方执法人员还在“中国渔政44616”执法船上座谈,交流水事执法、海防、党建等工作经验提出工作建议,达成联建联动、信息共享等方面广泛共识。行动总指挥、珠海市水务局局长卢晓波,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直属二支队政委陈明随后签署执法协作协议。双方表示,将按照协议约定,加强执法协作,形成管控合力,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倾倒渣土(垃圾)等执法协作;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建立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共同维护珠海市河海交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应急、处突、救援协作。
按照该协议,协作双方还将建立情况通报与情报共享机制、联合执法与联勤机制,以及调查协作和案件移送机制;当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查获属于对方职权管辖范围的案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予以积极配合。同时,双方还成立执法协作领导小组,由双方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双方各设联络员1名,负责日常沟通联络。
市水务局执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是市水务部门与省直海洋执法部门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双方签署执法协作协议,既促进沟通与认识,又使执法合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是两部门共同防治河海交界区域破坏水事秩序行为的务实、创新之举。
-我已经到底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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