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广东省大湾区办印发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发布首批20个典型案例,涵盖要素跨境流动类8个,民生融合类5个,营商环境类7个。
当天,广东省举行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本次遴选共收到有关单位申报案例71个,最终选出的20个案例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创新性强,是近年来粤港澳三地社会关注度、共识度、感受度比较高的重点政策,集中反映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地以来广东省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的重要成果。
据朱伟介绍,这些案例的首要特点是创新突破力度比较大。例如,首创“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边检查验快捷通道模式,实现内地与港澳口岸快速自助通关;开展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首次突破了港澳律师不能从事内地法律事务限制;广东财政科研资金打破“钱过境”政策障碍,首次实现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港澳自由流动。
民生融合是建设大湾区宜居宜游宜业优质生活圈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重点领域。
朱伟表示,特别是针对港澳同胞来粤就业创新创业和生活重点诉求,有关单位围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理财保险等领域推进规则衔接,创新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政策举措,以“小切口”撬动三地民生融合“大变化”。
例如,“港澳药械通”打通了创新药械快速进入内地的通道,解决在大湾区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同胞及内地居民临床急需用药用械需求;“湾区社保通”打造网上平台实现服务事项“湾区通办”,超30万人次港澳居民参加广东社保;“跨境理财通”已为粤港澳三地4.36万投资者办理跨境理财业务;大湾区专属重疾险实现重疾保障价格、责任和服务水平全面对接港澳,获得市场普遍认可,累计承保超11万人次。
在民商事规则衔接、标准互认、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首批案例也产生了加强与港澳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对接、携手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先行示范效应。
例如,“湾区标准”创新了大湾区标准服务供给模式和规则对接路径;前海创新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率先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对推进法律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积累新鲜经验;跨境信用报告格式规范为深港澳跨境信用互认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与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跨境信用合作提供借鉴。
如今,大湾区建设已迈入第五个年头。朱伟表示,当前,因新冠疫情冲击等因素带来的影响正逐渐消除,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更加密切,大湾区建设迎来了加速推进的契机,在这样的时间节点遴选发布典型案例,集中展现近年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的重要成果,目的就是进一步凝聚粤港澳三地共识,增强信心,坚定决心,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共同推进大湾区建设阔步前行。接下来将建立健全常态化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机制,原则上今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遴选工作,推出一批典型案例。
“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扎实推进。”据朱伟介绍,接下来,广东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携手港澳持续深入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首先,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在中央湾区办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指导下,研究编制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行动方案,分类分层以具体行动,任务化、事项化、清单化统筹推进规则机制衔接工作。
同时,深入推进一批标志性的“湾区通”工程项目。加快推动“港车北上”落地实施,优化实施“社保通”“人才通”,进一步扩大“港澳药械通”“跨境理财通”等专项政策适用范围,加快推动“湾区标准”“湾区认证”“湾区通办”和职业资格认可等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形成更多可见可知可感的典型案例成果。
此外,以横琴、前海、南沙等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为载体,推进粤港澳三地规则集成衔接,以“点”带“面”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切实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附: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
(1)粤港澳跨境信用报告标准互认;
(2)港澳律师实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便利执业;
(3)财政科研资金实现跨境拨付使用;
(4)“湾区社保通”推动粤港澳社保事业深度融合发展;
(5)创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车辆备案模式 ;
(6)粤港澳共推“湾区标准”;
(7)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实施“合作查验 一次放行”自助通关;
(8)“港澳药械通”助力健康湾区建设;
(9)“域外法查明通”:科技赋能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
(10)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师资格互认模式探索与标准制定;
(11)“跨境理财通”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12)创新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
(13)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助力航空货物便捷通关;
(14)广州创新搭建穗港澳商事登记“跨境通”平台;
(15)深圳在香港发行全国首只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16)珠海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医保衔接新模式;
(17)江门创新港澳居民“零出关”办理内地政务服务模式;
(18)横琴打造琴澳跨境法律服务新模式;
(19)前海创新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20)南沙创新粤港交流合作机制。
4月6日,广东省大湾区办印发了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发布首批20个典型案例,涵盖要素跨境流动类8个,民生融合类5个,营商环境类7个。
当天,广东省举行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新闻发布会。会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本次遴选共收到有关单位申报案例71个,最终选出的20个案例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创新性强,是近年来粤港澳三地社会关注度、共识度、感受度比较高的重点政策,集中反映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地以来广东省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的重要成果。
据朱伟介绍,这些案例的首要特点是创新突破力度比较大。例如,首创“合作查验、一次放行”边检查验快捷通道模式,实现内地与港澳口岸快速自助通关;开展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首次突破了港澳律师不能从事内地法律事务限制;广东财政科研资金打破“钱过境”政策障碍,首次实现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港澳自由流动。
民生融合是建设大湾区宜居宜游宜业优质生活圈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重点领域。
朱伟表示,特别是针对港澳同胞来粤就业创新创业和生活重点诉求,有关单位围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理财保险等领域推进规则衔接,创新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政策举措,以“小切口”撬动三地民生融合“大变化”。
例如,“港澳药械通”打通了创新药械快速进入内地的通道,解决在大湾区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同胞及内地居民临床急需用药用械需求;“湾区社保通”打造网上平台实现服务事项“湾区通办”,超30万人次港澳居民参加广东社保;“跨境理财通”已为粤港澳三地4.36万投资者办理跨境理财业务;大湾区专属重疾险实现重疾保障价格、责任和服务水平全面对接港澳,获得市场普遍认可,累计承保超11万人次。
在民商事规则衔接、标准互认、信用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首批案例也产生了加强与港澳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对接、携手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先行示范效应。
例如,“湾区标准”创新了大湾区标准服务供给模式和规则对接路径;前海创新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率先探索域外法适用机制,对推进法律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积累新鲜经验;跨境信用报告格式规范为深港澳跨境信用互认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与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跨境信用合作提供借鉴。
如今,大湾区建设已迈入第五个年头。朱伟表示,当前,因新冠疫情冲击等因素带来的影响正逐渐消除,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更加密切,大湾区建设迎来了加速推进的契机,在这样的时间节点遴选发布典型案例,集中展现近年来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取得的重要成果,目的就是进一步凝聚粤港澳三地共识,增强信心,坚定决心,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共同推进大湾区建设阔步前行。接下来将建立健全常态化典型案例遴选工作机制,原则上今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遴选工作,推出一批典型案例。
“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扎实推进。”据朱伟介绍,接下来,广东将重点抓好三项工作,携手港澳持续深入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首先,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在中央湾区办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指导下,研究编制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行动方案,分类分层以具体行动,任务化、事项化、清单化统筹推进规则机制衔接工作。
同时,深入推进一批标志性的“湾区通”工程项目。加快推动“港车北上”落地实施,优化实施“社保通”“人才通”,进一步扩大“港澳药械通”“跨境理财通”等专项政策适用范围,加快推动“湾区标准”“湾区认证”“湾区通办”和职业资格认可等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形成更多可见可知可感的典型案例成果。
此外,以横琴、前海、南沙等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为载体,推进粤港澳三地规则集成衔接,以“点”带“面”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切实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附: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第一批)
(1)粤港澳跨境信用报告标准互认;
(2)港澳律师实现在大湾区内地九市便利执业;
(3)财政科研资金实现跨境拨付使用;
(4)“湾区社保通”推动粤港澳社保事业深度融合发展;
(5)创新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车辆备案模式 ;
(6)粤港澳共推“湾区标准”;
(7)粤澳新通道(青茂口岸)实施“合作查验 一次放行”自助通关;
(8)“港澳药械通”助力健康湾区建设;
(9)“域外法查明通”:科技赋能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
(10)粤港澳大湾区工程师资格互认模式探索与标准制定;
(11)“跨境理财通”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12)创新粤港澳大湾区专属重疾险;
(13)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助力航空货物便捷通关;
(14)广州创新搭建穗港澳商事登记“跨境通”平台;
(15)深圳在香港发行全国首只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16)珠海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医保衔接新模式;
(17)江门创新港澳居民“零出关”办理内地政务服务模式;
(18)横琴打造琴澳跨境法律服务新模式;
(19)前海创新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20)南沙创新粤港交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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