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获悉,为切实深化产教融合,日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珠海市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悉,该《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5年,我市建设培育3个以上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10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打造10个以上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
记者梳理《实施方案》发现,该方案明确了八项主要任务、三项重点工程及试点任务清单、支持政策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平台载体清单等4个附件,并对每项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
八项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二是健全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四是构建市场导向的协同创新机制;五是降低校企合作制度性交易成本;六是完善平台载体共建共享机制;七是创新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八是畅通粤港澳产教融合联接。三项重点工程包括:一是推进产教融合人才提升工程;二是实施产教融合集聚发展工程;三是实施产教融合平台提升工程。
据悉,目前,我市已被确定为11 个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之一,全市已有 72 家企业进入省培育名单。按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相关精神,试点城市可将成熟项目纳入省产教融合“十四五”储备项目库,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产教融合储备项目中总投资 1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纳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可以享受将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等多种税收优惠。
市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联合其他部门大力促进产教融合,深入开展产教融合各项工作,提高产教协同育人和创新能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28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获悉,为切实深化产教融合,日前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珠海市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据悉,该《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5年,我市建设培育3个以上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建设培育100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重点打造10个以上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
记者梳理《实施方案》发现,该方案明确了八项主要任务、三项重点工程及试点任务清单、支持政策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平台载体清单等4个附件,并对每项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责任单位。
八项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二是健全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四是构建市场导向的协同创新机制;五是降低校企合作制度性交易成本;六是完善平台载体共建共享机制;七是创新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八是畅通粤港澳产教融合联接。三项重点工程包括:一是推进产教融合人才提升工程;二是实施产教融合集聚发展工程;三是实施产教融合平台提升工程。
据悉,目前,我市已被确定为11 个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之一,全市已有 72 家企业进入省培育名单。按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相关精神,试点城市可将成熟项目纳入省产教融合“十四五”储备项目库,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产教融合储备项目中总投资 1 亿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纳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对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可以享受将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等多种税收优惠。
市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联合其他部门大力促进产教融合,深入开展产教融合各项工作,提高产教协同育人和创新能力,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