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江
各位代表:
我受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市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4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3项、专题询问1项、工作调研19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各项工作对标对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要求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创办“珠海人大学堂”,邀请全国人大专家等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专题辅导9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来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好市委交办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督导检查、创文工作督导、挂点联系重点企业等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30件,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11次,作出批示10件,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珠海实践。加强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风清气正。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36次,进一步拓宽代表、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深化普法宣传,每部新制定法规出台后,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法规实施座谈会,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意直通车”作用,保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选聘新一届立法顾问、财经咨询专家,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首次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增强监督工作专业性实效性。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让民生实事项目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富实效。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47件次,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常委会坚持把合作区建设立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设立“立法直通车”制度,涉及合作区建设的立法项目随报随审,积极为合作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全程参与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就合作区建设立法有关重要事项,多次向市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与澳门、合作区有关机构围绕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开展深入交流,征求立法项目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立法进程。二是扎实推动规则对接衔接。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加快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便利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促进珠澳两地人才交流和要素流动。三是持续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与合作区相关机构建立立法沟通机制,组建合作区立法工作专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探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澳门大学等机构建立立法合作咨询机制。
三、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在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中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着力服务“产业第一”。制定修改5部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地方性法规,以制度刚性科学管控土地资源。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为惩治建筑市场领域“三包一挂”违法行为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审议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修订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织牢安全生产法治防护网。加强经济领域监督,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年度决算的审查监督,督促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财力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五年规划,推动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听取审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服务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开展产学研融合发展、技工教育和技工院校发展情况调研,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技能人才支撑。
着力促进“交通提升”。作出厘清机动车违规停放执法边界、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法规性决定,推动有效治理机动车乱停放问题。听取审议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破解停车难问题。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珠海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出台前的报告。组织代表实地视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推动重大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着力推动“城市跨越”。出台全国第二部无障碍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审议通过《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西部生态新城建设情况调研,助力我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审议通过养犬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规定修正案,听取审议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小区管理情况调研,推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连续7年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监督,推动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着力保障“民生为要”。出台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监督市“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增长情况的报告,让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听取审议市级重点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推动重点医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编写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成立4个工作专班,发出倡议书,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2200多人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开展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健康发展。打造执法检查工作范本,认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活化”利用。
同时,常委会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与能力建设,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工作转型升级;制作法治学习专题片,强化人大任命人员法治意识;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419人次。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代表1200人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加快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激励评价体系和约束机制。推动区、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在金湾区试点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建立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工作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围绕“爱国卫生”“产业发展”两大主题,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6459人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联系群众8741人次,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228件。深入推进“一区一品”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全市建成代表联络站140个,高标准打造示范站3个,香洲区打造一体化代表联络站案例获评广东省县乡人大十大创新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人大”官网刊登。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综合运用分类督办、重点督办、“回头看”督办等方式,持续加强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推动一批民生实事落实。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初交办会议和年终总结会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明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职责,提高办理质量。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156件代表建议,均已完成办理,代表满意率达100%。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四个机关”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建立健全9个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建示范点阵地建设,打造“同心·同行”党建工作品牌。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工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出台“六严禁两不准”纪律规定和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委会议议事规则,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履职尽责。制定常委会专职委员联系工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职委员专业优势,提升工委工作实效。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形成9篇高质量调研成果,其中3篇入选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多篇报道被《中国人大》《法治日报》等采用。市人大常委会获评2020-2021年度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两件作品分获省人大新闻奖二、三等奖。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全国人大、省人大关心指导,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和区镇(街)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机关干部队伍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3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海巩固产业发展态势、加速蓄力腾飞的攻坚之年,安排好新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尤为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珠海实践,聚焦“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工作总抓手,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着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珠海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努力成为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宣传阐释和理论研究,示范带动全市各级人大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切实扛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律师执业保障、住宅小区治理创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等领域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强化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扩大代表和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充分发挥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落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
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用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加快建设产业大市产业强市,听取审议高质量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报告,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监督,开展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5.0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出租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持续跟进市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听取审议全市普通高中提高教学质量和公办学位数量增长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志愿者队伍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安全情况专题调研;聚焦做大做强枢纽城市功能,开展珠海融入大湾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东西部交通通道建设和公共交通提升情况专项监督。听取审议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进停车场建设管理专题询问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聚焦“绿美珠海”建设,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对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四、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在全市推广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加强“双联系”工作,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代表联系。召开代表联络站工作现场会,加强社区(村居)代表联络站建设,加快网上联络站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代表联络站通过“代表直播间”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五、坚持“四个机关”的定位,持续加强人大各项建设
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利用“珠海人大学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专题辅导报告会,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调研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人大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讲好珠海人大故事。密切与区镇(街)人大的联系,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
各位代表,新征程号角已经吹响,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珠海人大工作新篇章,为我市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努力成为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2月9日在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潘江
各位代表:
我受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全市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珠海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14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4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调研3项、专题询问1项、工作调研19项;作出决议决定2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3人次,各项工作对标对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要求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政治原则,深入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次。创办“珠海人大学堂”,邀请全国人大专家等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专题辅导9期,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来谋划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好市委交办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督导检查、创文工作督导、挂点联系重点企业等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30件,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11次,作出批示10件,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不断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珠海实践。加强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确保风清气正。健全立法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召开立法座谈会、听证会36次,进一步拓宽代表、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深化普法宣传,每部新制定法规出台后,都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法规实施座谈会,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民意直通车”作用,保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选聘新一届立法顾问、财经咨询专家,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首次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增强监督工作专业性实效性。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让民生实事项目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富实效。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47件次,推动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二、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常委会坚持把合作区建设立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设立“立法直通车”制度,涉及合作区建设的立法项目随报随审,积极为合作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向省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全程参与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就合作区建设立法有关重要事项,多次向市委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与澳门、合作区有关机构围绕合作区建设法治保障开展深入交流,征求立法项目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立法进程。二是扎实推动规则对接衔接。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加快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药学技术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药品零售单位执业备案管理规定》,便利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促进珠澳两地人才交流和要素流动。三是持续优化立法工作机制。与合作区相关机构建立立法沟通机制,组建合作区立法工作专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探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澳门大学等机构建立立法合作咨询机制。
三、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在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中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着力服务“产业第一”。制定修改5部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地方性法规,以制度刚性科学管控土地资源。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为惩治建筑市场领域“三包一挂”违法行为提供法治保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审议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修订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织牢安全生产法治防护网。加强经济领域监督,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强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和年度决算的审查监督,督促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财力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作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五年规划,推动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益。听取审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服务支柱产业集群培育。开展产学研融合发展、技工教育和技工院校发展情况调研,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和技能人才支撑。
着力促进“交通提升”。作出厘清机动车违规停放执法边界、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法规性决定,推动有效治理机动车乱停放问题。听取审议停车场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破解停车难问题。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珠海市中心城区交通综合治理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出台前的报告。组织代表实地视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推动重大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着力推动“城市跨越”。出台全国第二部无障碍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水平提升。审议通过《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西部生态新城建设情况调研,助力我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样板。审议通过养犬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规定修正案,听取审议养犬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小区管理情况调研,推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连续7年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环境保护法、省环境保护条例、省城市绿化条例、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湿地保护工作情况监督,推动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听取审议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着力保障“民生为要”。出台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监督市“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增长情况的报告,让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听取审议市级重点医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报告,推动重点医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编写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成立4个工作专班,发出倡议书,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2200多人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开展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监督,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健康发展。打造执法检查工作范本,认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活化”利用。
同时,常委会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与能力建设,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就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推动全民守法普法工作转型升级;制作法治学习专题片,强化人大任命人员法治意识;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为代表服务意识,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达419人次。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代表1200人次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制度,加快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完善代表履职激励评价体系和约束机制。推动区、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在金湾区试点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
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建立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工作制度,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广度。围绕“爱国卫生”“产业发展”两大主题,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6459人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联系群众8741人次,推动解决“急难愁盼”问题1228件。深入推进“一区一品”代表联络站示范站建设,全市建成代表联络站140个,高标准打造示范站3个,香洲区打造一体化代表联络站案例获评广东省县乡人大十大创新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国人大”官网刊登。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综合运用分类督办、重点督办、“回头看”督办等方式,持续加强代表议案建议跟踪督办,推动一批民生实事落实。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年初交办会议和年终总结会议,开展代表建议办理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明确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职责,提高办理质量。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156件代表建议,均已完成办理,代表满意率达100%。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四个机关”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建立健全9个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建示范点阵地建设,打造“同心·同行”党建工作品牌。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工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出台“六严禁两不准”纪律规定和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健全常委会运行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修订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委会议议事规则,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履职尽责。制定常委会专职委员联系工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职委员专业优势,提升工委工作实效。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形成9篇高质量调研成果,其中3篇入选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多篇报道被《中国人大》《法治日报》等采用。市人大常委会获评2020-2021年度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两件作品分获省人大新闻奖二、三等奖。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省委、市委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的结果,离不开全国人大、省人大关心指导,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和区镇(街)人大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充分信任、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机关干部队伍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3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珠海巩固产业发展态势、加速蓄力腾飞的攻坚之年,安排好新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尤为重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珠海实践,聚焦“产业第一、交通提升、城市跨越、民生为要”工作总抓手,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扎实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着力推动珠海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珠海全力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努力成为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政治定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宣传阐释和理论研究,示范带动全市各级人大全面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切实扛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不断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规制度供给。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律师执业保障、住宅小区治理创新、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等领域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强化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扩大代表和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参与。充分发挥特区立法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落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
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方法,用好监督“组合拳”,增强监督实效。聚焦加快建设产业大市产业强市,听取审议高质量发展、计划预算执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报告,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监督,开展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5.0产业发展新空间建设管理使用情况、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两条例”、工业用地控制线管理规定、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优化珠海市营商环境的决定、出租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聚焦增进民生福祉,持续跟进市十件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听取审议全市普通高中提高教学质量和公办学位数量增长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情况、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等报告。开展志愿者队伍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安全情况专题调研;聚焦做大做强枢纽城市功能,开展珠海融入大湾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东西部交通通道建设和公共交通提升情况专项监督。听取审议老旧小区品质提升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跟进停车场建设管理专题询问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聚焦“绿美珠海”建设,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管理、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工作的监督;聚焦法治珠海建设,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开展情况的工作报告,对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四、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在全市推广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加强“双联系”工作,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领域代表联系。召开代表联络站工作现场会,加强社区(村居)代表联络站建设,加快网上联络站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代表联络站通过“代表直播间”等形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五、坚持“四个机关”的定位,持续加强人大各项建设
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利用“珠海人大学堂”,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专题辅导报告会,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调研活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创新人大工作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做好人大宣传工作,讲好珠海人大故事。密切与区镇(街)人大的联系,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
各位代表,新征程号角已经吹响,新使命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担负起新时代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新时代珠海人大工作新篇章,为我市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努力成为全省发展又一重要引擎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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