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某超标地块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直接采样抽查,抽查发现,该地块部分采样点土壤及地下水中铅浓度超过相应评价标准。目前该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下一步将结合抽查结果对相关区域进一步调查复核。
2022年以来,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继续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一个已完成详细调查的地块开展抽查,对采样点位置的科学性进行审查,并重点关注有无遗漏的疑似污染区域、采样深度是否合理、测试项目是否全面等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近日在审查时发现,某地块的调查报告显示,该地块部分区域存在污染问题,但地块内的部分重点区域(如原厂房)却未被纳入详细调查范围,详细调查存在遗漏污染的风险。此外,该地块存在多处土壤铅超标,而地下水中铅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三类标准的情况,详细调查未对地下水开展进一步采样监测。检查人员分析后认为应将此地块作为抽查地块,进一步核实现有调查结果。在抽查中,检查人员在地块内布设了4个土壤采样点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旨在核实详细调查关注区域以外的土壤污染情况,以及部分土壤污染区域的地下水污染情况。经抽查,上述地块1号采样点土壤中铅浓度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3号点位土壤中铅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2号监测井地下水中铅的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和海水水质标准的第三类标准,明显高于1号监测井地下水中铅的含量。
目前该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下一步,地块使用权人将结合抽查结果对相关区域组织进一步调查复核,避免误判地块污染情况。
据了解,2022年以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全市共61个地块纳入质量监督检查范围,48个地块完成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参与检查人员490余人次,组织技术单位抽查布点方案15个,检查组发出整改意见单109份,发现布点方案、现场采样以及实验室检测三大类问题230余项,通过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对某超标地块开展质量监督检查直接采样抽查,抽查发现,该地块部分采样点土壤及地下水中铅浓度超过相应评价标准。目前该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下一步将结合抽查结果对相关区域进一步调查复核。
2022年以来,为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继续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一个已完成详细调查的地块开展抽查,对采样点位置的科学性进行审查,并重点关注有无遗漏的疑似污染区域、采样深度是否合理、测试项目是否全面等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近日在审查时发现,某地块的调查报告显示,该地块部分区域存在污染问题,但地块内的部分重点区域(如原厂房)却未被纳入详细调查范围,详细调查存在遗漏污染的风险。此外,该地块存在多处土壤铅超标,而地下水中铅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三类标准的情况,详细调查未对地下水开展进一步采样监测。检查人员分析后认为应将此地块作为抽查地块,进一步核实现有调查结果。在抽查中,检查人员在地块内布设了4个土壤采样点和2个地下水监测点,旨在核实详细调查关注区域以外的土壤污染情况,以及部分土壤污染区域的地下水污染情况。经抽查,上述地块1号采样点土壤中铅浓度超过二类用地筛选值,3号点位土壤中铅浓度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2号监测井地下水中铅的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和海水水质标准的第三类标准,明显高于1号监测井地下水中铅的含量。
目前该地块已完成详细调查,下一步,地块使用权人将结合抽查结果对相关区域组织进一步调查复核,避免误判地块污染情况。
据了解,2022年以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全市共61个地块纳入质量监督检查范围,48个地块完成质量监督检查及整改工作,参与检查人员490余人次,组织技术单位抽查布点方案15个,检查组发出整改意见单109份,发现布点方案、现场采样以及实验室检测三大类问题230余项,通过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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