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琴法院公开审理由广东珠海海警局侦办的首宗渔业安全生产领域危险作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叶某在台风天“顶风”出海,明知休渔期仍收购渔获,被依法判处刑罚,支付公益赔偿金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8月,珠海海警局接到一起渔业部门移送的涉嫌危险作业案件,经过缜密调查取证,发现违法嫌疑人叶某在7月台风“查帕卡”来临前夕,接到有关部门关于海上形成热带低压期间禁止出海作业的电话通知后,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登记,且在北斗船载终端没有安装天线等不适航条件下,仍雇佣其他6名船员一同出海,且其明知处于休渔期,仍向拖网渔船收购非法所得的渔获物。出海至返航的整个过程中,叶某驾驶的船舶一度处于十级风圈内,船上机械出现故障,因未开启北斗定位终端,船只与外界失去联系,情况非常危险。地面人员联系不上叶某后,向相关执法部门报警求助,有关部门随即出动搜救船及直升机备航救援。
叶某在台风天擅自出海属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此外,叶某明知在休渔期,仍在休渔区向非法拖网作业的渔船收购渔获物,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涉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珠海海警局依法将叶某移送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叶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附带民事赔偿20万余元,并就其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珠海海警局执法人员温馨提醒:在休渔期非法捕捞或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会直接或间接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所有渔民船主应自觉遵法守纪,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近日,横琴法院公开审理由广东珠海海警局侦办的首宗渔业安全生产领域危险作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叶某在台风天“顶风”出海,明知休渔期仍收购渔获,被依法判处刑罚,支付公益赔偿金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21年8月,珠海海警局接到一起渔业部门移送的涉嫌危险作业案件,经过缜密调查取证,发现违法嫌疑人叶某在7月台风“查帕卡”来临前夕,接到有关部门关于海上形成热带低压期间禁止出海作业的电话通知后,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渔港登记,且在北斗船载终端没有安装天线等不适航条件下,仍雇佣其他6名船员一同出海,且其明知处于休渔期,仍向拖网渔船收购非法所得的渔获物。出海至返航的整个过程中,叶某驾驶的船舶一度处于十级风圈内,船上机械出现故障,因未开启北斗定位终端,船只与外界失去联系,情况非常危险。地面人员联系不上叶某后,向相关执法部门报警求助,有关部门随即出动搜救船及直升机备航救援。
叶某在台风天擅自出海属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涉嫌危险作业;此外,叶某明知在休渔期,仍在休渔区向非法拖网作业的渔船收购渔获物,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害,涉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珠海海警局依法将叶某移送起诉。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叶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附带民事赔偿20万余元,并就其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珠海海警局执法人员温馨提醒:在休渔期非法捕捞或收购非法捕捞渔获物会直接或间接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所有渔民船主应自觉遵法守纪,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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