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出台,以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具体举措,大力支持发展中医药澳门品牌工业,加快发展以中医药研发制造为切入点的大健康产业,努力推进国际一流、特色鲜明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新高地建设,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注入新活力。
据悉,作为合作区成立以来首个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若干措施》列明五章具体支持举措,以服务澳门产业多元、研发创新驱动为主旨,通过精准扶持包括澳门项目在内的重点项目和标杆项目、打响“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强化研发创新支撑、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等,为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类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支持环境,实现从落地进驻到产业化阶段全覆盖。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其他地区相比,合作区此轮出台的《若干措施》呈现多个突出特征。
突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
打响“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一体化发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合作区要立足粤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围绕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主攻方向,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同时,通过挖掘中医药在澳门的“注册优势”和在横琴生产的“品牌优势”,形成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合力。《若干措施》围绕以上原则与导向,对涉澳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首先,重点支持优质澳资项目落地,对符合要求的澳资项目,在非澳资项目补贴标准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扶持;同时,澳门《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已于今年实施生效。因此,《若干措施》鼓励横琴研发中成药产品到澳门注册,根据产品研发进度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将奖励标准在非澳资项目计算结果基础上提高20%。
其次,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并获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者“澳门设计”标志的,每个品种相关补贴最高可达2000万元。同时,鼓励合作区企业办理相关生产类许可,承接澳门注册产品落地生产;再者,支持澳门高校在合作区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发展,每个基地年度最高补贴500万元。对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科技类资助的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800万元配套补贴;此外,推动“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国际化,在鼓励国际注册的同时,同步支持鼓励引入进口新药、强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国际化水平,相关奖励最高累计可达3600万元。
突出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强度
率先聚焦中药全品类守正创新
发展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是《总体方案》赋予合作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是本次《若干措施》聚焦的“重中之重”,也是合作区相较其他地区实现差异化发展的路径选择。在国家中医药利好政策驱动的大背景下,合作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争取实现“换道领跑”。
《若干措施》把中药研发放在首要位置给予支持,支持面广、覆盖面大,对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中药饮片在内的各个品类均进行针对性支持,对实际研发费用给予50%的补贴。其中对中药创新药单个机构可获得年度最高1.5亿元的奖励,力争中医药扶持政策全国最优,促进传统中医药守正创新。
突出研发创新奖补的支持力度
体现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目前,合作区内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为代表的产业空间已初步形成集聚态势。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平衡岛内外创业成本溢出,《若干措施》在充分对标各地区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将各大项奖补标准的最高额度相应提高了20%,切实增强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吸引力与竞争力,体现合作区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在扶持项目落地方面,对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贴6亿元;面向全球大力引进研发强、成长好的产业标杆项目,并给予项目实缴注册资本、物业购置及研发费用补贴,合计最高超过3000万元。
《若干措施》还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和化学药给予研发费支持,单个机构可获得年度最高1.2亿元的奖励;在鼓励医疗器械研发方面,单个机构可获得年度最高1800万元的奖励。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大健康类产品,获得相关注册证书的每家机构年度最高奖励累计可达1200万元。
突出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准度为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平台的培育,《若干措施》将平台补贴及奖励细化覆盖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专业领域会展活动及行业协会等多个环节,围绕合作区产业空间培育“补短板”“强弱项”,给予专业、全面、可及的市场化支持力量。
在专业平台建设方面,支持构建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最高补贴可达6000万元。支持建设落地合作区的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载体,相关项目最高补贴可达3600万元。
同时对已建成运营的生物医药大健康公共服务和专业技术平台进行补贴,鼓励合作区企业使用,大力支持合作区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学科建设,支持引进大型生物医药大健康类展会,鼓励成立行业协会,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打造人才培训基地,以上相关年度最高补贴可达1200万元。
突出粤澳联合的评审制度专家力量为产业路径护航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专业性强,相较于此前的专项产业政策,《若干措施》特别提出建立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机制。该机制通过粤澳专家共同参与的方式组建评审工作组,充分发挥澳门药监局和广东省药监局技术专家优势,“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实现“真专家、真审评、真落地、真履约、真兑现”,更好更快撬动产业发展,激活合作区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后发优势”。
10月3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印发出台,以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具体举措,大力支持发展中医药澳门品牌工业,加快发展以中医药研发制造为切入点的大健康产业,努力推进国际一流、特色鲜明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新高地建设,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注入新活力。
据悉,作为合作区成立以来首个支持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若干措施》列明五章具体支持举措,以服务澳门产业多元、研发创新驱动为主旨,通过精准扶持包括澳门项目在内的重点项目和标杆项目、打响“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强化研发创新支撑、优化产业发展生态等,为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类企业打造全生命周期支持环境,实现从落地进驻到产业化阶段全覆盖。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与其他地区相比,合作区此轮出台的《若干措施》呈现多个突出特征。
突出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发展
打响“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品牌一体化发展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合作区要立足粤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围绕澳门产业多元发展主攻方向,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新平台。同时,通过挖掘中医药在澳门的“注册优势”和在横琴生产的“品牌优势”,形成产业一体化发展的合力。《若干措施》围绕以上原则与导向,对涉澳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首先,重点支持优质澳资项目落地,对符合要求的澳资项目,在非澳资项目补贴标准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提高20%给予扶持;同时,澳门《中药药事活动及中成药注册法》已于今年实施生效。因此,《若干措施》鼓励横琴研发中成药产品到澳门注册,根据产品研发进度和实际投入研发费用,将奖励标准在非澳资项目计算结果基础上提高20%。
其次,对在澳门审批和注册、在合作区生产的中医药产品、食品及保健品,并获许使用“澳门监造”“澳门监制”或者“澳门设计”标志的,每个品种相关补贴最高可达2000万元。同时,鼓励合作区企业办理相关生产类许可,承接澳门注册产品落地生产;再者,支持澳门高校在合作区的产学研示范基地发展,每个基地年度最高补贴500万元。对获得澳门特区政府科技类资助的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800万元配套补贴;此外,推动“澳门注册+横琴生产”国际化,在鼓励国际注册的同时,同步支持鼓励引入进口新药、强化质量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国际化水平,相关奖励最高累计可达3600万元。
突出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扶持强度
率先聚焦中药全品类守正创新
发展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是《总体方案》赋予合作区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是本次《若干措施》聚焦的“重中之重”,也是合作区相较其他地区实现差异化发展的路径选择。在国家中医药利好政策驱动的大背景下,合作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争取实现“换道领跑”。
《若干措施》把中药研发放在首要位置给予支持,支持面广、覆盖面大,对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经典名方、同名同方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及中药饮片在内的各个品类均进行针对性支持,对实际研发费用给予50%的补贴。其中对中药创新药单个机构可获得年度最高1.5亿元的奖励,力争中医药扶持政策全国最优,促进传统中医药守正创新。
突出研发创新奖补的支持力度
体现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目前,合作区内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为代表的产业空间已初步形成集聚态势。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新高地,平衡岛内外创业成本溢出,《若干措施》在充分对标各地区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将各大项奖补标准的最高额度相应提高了20%,切实增强合作区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吸引力与竞争力,体现合作区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信心和决心。
在扶持项目落地方面,对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重大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贴6亿元;面向全球大力引进研发强、成长好的产业标杆项目,并给予项目实缴注册资本、物业购置及研发费用补贴,合计最高超过3000万元。
《若干措施》还对符合条件的生物制品和化学药给予研发费支持,单个机构可获得年度最高1.2亿元的奖励;在鼓励医疗器械研发方面,单个机构可获得年度最高1800万元的奖励。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等大健康类产品,获得相关注册证书的每家机构年度最高奖励累计可达1200万元。
突出服务产业发展的配套准度为行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支持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平台的培育,《若干措施》将平台补贴及奖励细化覆盖到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专业领域会展活动及行业协会等多个环节,围绕合作区产业空间培育“补短板”“强弱项”,给予专业、全面、可及的市场化支持力量。
在专业平台建设方面,支持构建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最高补贴可达6000万元。支持建设落地合作区的生物医药大健康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以上创新载体,相关项目最高补贴可达3600万元。
同时对已建成运营的生物医药大健康公共服务和专业技术平台进行补贴,鼓励合作区企业使用,大力支持合作区GC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学科建设,支持引进大型生物医药大健康类展会,鼓励成立行业协会,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打造人才培训基地,以上相关年度最高补贴可达1200万元。
突出粤澳联合的评审制度专家力量为产业路径护航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专业性强,相较于此前的专项产业政策,《若干措施》特别提出建立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机制。该机制通过粤澳专家共同参与的方式组建评审工作组,充分发挥澳门药监局和广东省药监局技术专家优势,“用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实现“真专家、真审评、真落地、真履约、真兑现”,更好更快撬动产业发展,激活合作区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后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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