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空调外机对着自家吹热风,珠海一男子将邻居告上法庭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林某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不当,要求其排除妨碍,将案涉空调外机迁移安装至建筑设计指定预留的位置。

原告程某和被告林某是同栋正楼上、楼下的邻居。该栋楼层结构为一层两户,两户之间靠通风井连接,通风天井的东、西墙即为同层两户的次卧室外墙,南面是通风格栅。2020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林某在该栋通风天井内悬挂安装了三台空调外机,安装位置靠近原告程某次卧,距离窗台的平行距离、垂直距离都不足半米,空调外机产生的噪声和热风不断涌入原告程某家中,程某和家人不堪其扰。

原告程某自邻居装机时即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要求阻止安装,且多次协同街道办、居委会与被告林某进行协商,被告林某始终未更换空调外机位置。无奈,原告程某只得将邻居告上法庭。

香洲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三台空调外机匹数分别为2匹、2匹和1.5匹,安装位置均在被告林某次卧外墙。根据小区建筑设计公司出具的函件内容,次卧外墙并非该栋预留的空调外机专门安装位置,而按照被告林某提供的空调室外机尺寸,均可安装入设计位置。

香洲法院认为,案涉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即通风天井内的建筑外墙属于该栋业主共有。单个业主对于共有部分使用的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中当然也包括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不得侵害相邻业主的权益。一方面,案涉空调外机的安装虽未占用原告程某家对应外墙面,但也未安装在建筑设计或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与物业公司的相关规范不符。

另一方面,该栋通风天井内三面墙体,空间相对狭窄、封闭,被告林某空调外机距离邻家窗台过近,集聚挂装的三台大功率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震动噪音等,给原告程某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显然是客观存在的。加之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实被告林某所称的安装前经过协商及经过物业公司确认,其行为超出了对建筑外墙这一共有部分合理利用的范畴,损害了原告程某的合法权益。遂作出前述判决。

文字:佘映薇 通讯员 苏倩雯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王朝辉
邻居家空调外机对着自家吹热风,珠海一男子将邻居告上法庭
观海融媒 2022-09-15 19:49

近日,香洲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林某空调外机安装位置不当,要求其排除妨碍,将案涉空调外机迁移安装至建筑设计指定预留的位置。

原告程某和被告林某是同栋正楼上、楼下的邻居。该栋楼层结构为一层两户,两户之间靠通风井连接,通风天井的东、西墙即为同层两户的次卧室外墙,南面是通风格栅。2020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林某在该栋通风天井内悬挂安装了三台空调外机,安装位置靠近原告程某次卧,距离窗台的平行距离、垂直距离都不足半米,空调外机产生的噪声和热风不断涌入原告程某家中,程某和家人不堪其扰。

原告程某自邻居装机时即向物业公司反映并要求阻止安装,且多次协同街道办、居委会与被告林某进行协商,被告林某始终未更换空调外机位置。无奈,原告程某只得将邻居告上法庭。

香洲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三台空调外机匹数分别为2匹、2匹和1.5匹,安装位置均在被告林某次卧外墙。根据小区建筑设计公司出具的函件内容,次卧外墙并非该栋预留的空调外机专门安装位置,而按照被告林某提供的空调室外机尺寸,均可安装入设计位置。

香洲法院认为,案涉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即通风天井内的建筑外墙属于该栋业主共有。单个业主对于共有部分使用的前提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中当然也包括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不得侵害相邻业主的权益。一方面,案涉空调外机的安装虽未占用原告程某家对应外墙面,但也未安装在建筑设计或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与物业公司的相关规范不符。

另一方面,该栋通风天井内三面墙体,空间相对狭窄、封闭,被告林某空调外机距离邻家窗台过近,集聚挂装的三台大功率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震动噪音等,给原告程某正常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显然是客观存在的。加之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实被告林某所称的安装前经过协商及经过物业公司确认,其行为超出了对建筑外墙这一共有部分合理利用的范畴,损害了原告程某的合法权益。遂作出前述判决。

文字:佘映薇 通讯员 苏倩雯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王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