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00元!两男子在拱北公共场所乱扔烟头被查处

为有效治理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8月11日下午,香洲区拱北街道执法办工作人员开展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珠海城轨站广场和青茂口岸广场有两男子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将烟头扔向地面,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阻纠正其行为,并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两位当事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00元。当事人知错就改,当场配合缴纳罚款。

一男子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被执法人员发现。

烟头不落地,城市更美丽!拱北街道执法办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行列中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让“烟头不落地”成为常态,使文明行为更加深入人心,化为行动。

下一步,拱北街道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拱北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对随手丢垃圾、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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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文字:何进 通讯员谢万军 图片:赵梓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田海
罚款100元!两男子在拱北公共场所乱扔烟头被查处
观海融媒 2022-08-12 13:22

为有效治理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8月11日下午,香洲区拱北街道执法办工作人员开展乱扔烟头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发现珠海城轨站广场和青茂口岸广场有两男子在公共场所吸烟并将烟头扔向地面,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劝阻纠正其行为,并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两位当事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100元。当事人知错就改,当场配合缴纳罚款。

一男子在公共场所乱扔烟头被执法人员发现。

烟头不落地,城市更美丽!拱北街道执法办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对不文明行为的监督行列中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乱扔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让“烟头不落地”成为常态,使文明行为更加深入人心,化为行动。

下一步,拱北街道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拱北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监管,对随手丢垃圾、烟头的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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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文字:何进 通讯员谢万军 图片:赵梓 编辑:庞晓丹 责任编辑:田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