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等地方指导性标准,突出我市中小学校园建设的珠海特色,将进一步推动珠海市基础教育校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指引》主要包括选址与规划布局、建设规模与用房配置、校园建筑、校园体育活动设施、校园环境、校园安全与卫生等内容。其中要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规划、设计与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校园,充分保障教学、美育、绿化等需求。
考虑学生就近入学、在校安全以及场地宜建等,《指引》对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选址以及规划布局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服务半径要求、场地条件要求、交通条件要求、声环境要求、临避设施要求、自然灾害以及市政管线规避要求。其中明确要求,服务半径超出有关要求时,学校应提供配置校车,且服务半径控制在3公里范围之内。
在建设规模与用房配置方面,《指引》提出学校用地规划应确保可安排必要的校舍、校道、绿地,以及与其办学规模相对应的运动场地等。同时,提出符合珠海实际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适宜规模以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充分考虑教育教学,结合珠海实际提出校舍用房配置的相关内容。其中,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四种不同校园类型,考虑到东部城区和其他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不同标准。
为提高师生在建筑空间中的舒适度,《指引》对建筑层数与高度、地下空间利用、建筑退线、停车泊位、绿色建筑、碳排放、通风与温度调节设施等提出要求。其中,为解决普通教室面积过小的问题,提出完全小学普通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中学普通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
在校园体育活动设施建设方面,《指引》结合珠海气候特征与师生的实际使用需求,提出适宜的体育活动场地与附属用房配置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还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错时开放,共享设施应有独立的进出通道,或体育设施区能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8月3日下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建设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等地方指导性标准,突出我市中小学校园建设的珠海特色,将进一步推动珠海市基础教育校园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指引》主要包括选址与规划布局、建设规模与用房配置、校园建筑、校园体育活动设施、校园环境、校园安全与卫生等内容。其中要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规划、设计与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建设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校园,充分保障教学、美育、绿化等需求。
考虑学生就近入学、在校安全以及场地宜建等,《指引》对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选址以及规划布局提出要求,主要包括服务半径要求、场地条件要求、交通条件要求、声环境要求、临避设施要求、自然灾害以及市政管线规避要求。其中明确要求,服务半径超出有关要求时,学校应提供配置校车,且服务半径控制在3公里范围之内。
在建设规模与用房配置方面,《指引》提出学校用地规划应确保可安排必要的校舍、校道、绿地,以及与其办学规模相对应的运动场地等。同时,提出符合珠海实际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适宜规模以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充分考虑教育教学,结合珠海实际提出校舍用房配置的相关内容。其中,学校生均用地面积按照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四种不同校园类型,考虑到东部城区和其他地区的实际情况,设置了不同标准。
为提高师生在建筑空间中的舒适度,《指引》对建筑层数与高度、地下空间利用、建筑退线、停车泊位、绿色建筑、碳排放、通风与温度调节设施等提出要求。其中,为解决普通教室面积过小的问题,提出完全小学普通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九年制学校、十二年制学校、中学普通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
在校园体育活动设施建设方面,《指引》结合珠海气候特征与师生的实际使用需求,提出适宜的体育活动场地与附属用房配置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指引》还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错时开放,共享设施应有独立的进出通道,或体育设施区能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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