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不久前,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参与我市一项水利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过程中,就将承包的劳务工程再次分包给他人,从而构成违法。近日,珠海市水务局对该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6.99万元的处罚决定。
2022年6月7日,珠海市水务局对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展开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大万山岛大水坑分级扩容工程”劳务分包中,将承包的劳务工程再次分包给一位名叫梁×生的人。该公司向市水务局提交了《劳务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工程量完工结算表、收据等与梁×生的结算证据,证实公司方面与他人违法再分包和劳务结算的事实。
7月5日,执法人员对梁×生进行补充询问调查,据其反映,已解除与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协议。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将认定为违法分包。
上述条例还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给予单位罚款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规定,珠海市水务局近日对以上劳务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29303.95元,罚款 40548.82 元。罚款包括对公司罚款34955.88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罚款 2796.47 元,以及对公司珠海区域经理陈某罚款 2796.47元。罚没金额合计为169852.77元。

国家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不久前,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参与我市一项水利工程项目劳务分包过程中,就将承包的劳务工程再次分包给他人,从而构成违法。近日,珠海市水务局对该公司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6.99万元的处罚决定。
2022年6月7日,珠海市水务局对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展开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大万山岛大水坑分级扩容工程”劳务分包中,将承包的劳务工程再次分包给一位名叫梁×生的人。该公司向市水务局提交了《劳务工程内部承包协议》、工程量完工结算表、收据等与梁×生的结算证据,证实公司方面与他人违法再分包和劳务结算的事实。
7月5日,执法人员对梁×生进行补充询问调查,据其反映,已解除与广州天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包协议。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将认定为违法分包。
上述条例还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给予单位罚款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国家规定,珠海市水务局近日对以上劳务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29303.95元,罚款 40548.82 元。罚款包括对公司罚款34955.88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罚款 2796.47 元,以及对公司珠海区域经理陈某罚款 2796.47元。罚没金额合计为16985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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