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将坚持统筹推进、精准施策、规范运作、合作共赢四个原则,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村村有物业”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有条不紊,分段实施。记者注意到,《工作方案》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22年):启动“村村有物业”试点,高质量完成“消薄”任务,到2022年底,100%行政村年总收入均超过100万元;第二阶段(2023-2024年):巩固“消薄”攻坚成果,总结试点工作,到2024年底,85%的行政村有物业经营性收入;第三阶段(2025-2026年):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任务,到2026年底,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
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聚焦物业收入低的经济薄弱村,启动试点建设;二是聚焦闲置资产,整合盘活一批持续增收项目;三是聚焦留用地,发展一批多元投资项目;四是聚焦产业园区,统筹推进一批提质增效项目;五是聚焦新业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创新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提出将从强化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加强人才支持、强化结对帮扶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物业经济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将坚持统筹推进、精准施策、规范运作、合作共赢四个原则,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村村有物业”发展模式,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有条不紊,分段实施。记者注意到,《工作方案》提出了三个阶段的工作目标。第一阶段(2022年):启动“村村有物业”试点,高质量完成“消薄”任务,到2022年底,100%行政村年总收入均超过100万元;第二阶段(2023-2024年):巩固“消薄”攻坚成果,总结试点工作,到2024年底,85%的行政村有物业经营性收入;第三阶段(2025-2026年):全面完成“村村有物业”任务,到2026年底,100%行政村有经营性物业收入。
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工作方案》明确了五项重点任务:一是聚焦物业收入低的经济薄弱村,启动试点建设;二是聚焦闲置资产,整合盘活一批持续增收项目;三是聚焦留用地,发展一批多元投资项目;四是聚焦产业园区,统筹推进一批提质增效项目;五是聚焦新业态,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创新项目。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方案》提出将从强化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加强人才支持、强化结对帮扶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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