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办法》新要求:企业在珠参保人员须10人以上!

记者从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根据国家、省、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我市实施近两年来遇到的实际情况,我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珠工信〔2020〕118号)进行了20处修改,其中新增的一条要求企业在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

记者从新修订的《遴选办法》看到,除了将第一条的“健康发展”修改为“高质量发展”,将第三条的“优先遴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制造等领域”修改为“优先遴选省政府确立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域”外,还在第四条第一款增加了“在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要求,目的是要把项目落地珠海,促进珠海当地发展。

据介绍,参考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相关遴选办法,此前珠海对参与遴选的企业要求过高,因此本次修订时将第四条第三款将企业上年末总资产从“2000万”降低为“1500万”、“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调整为“企业上两个年度营业收入都在2000万元以上”。关于第四条第四款对企业的增长率要求,分别从“15%”降到“7.5%”、“10%”降低到“5%”。

根据公开征求企业和法律顾问的意见,针对研发投入大的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机构认可来判断企业的盈利前景,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第四条第四款增加了“公司估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有清科创投排名前50的投资机构投资的,该企业视为拥有盈利前景,年度利润可以为负数”的表述。此外,第四条第五款对企业研发费的要求,明确为每年都要超过3%。

本次修改还对“专精特新”企业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资质有效期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文字:陈新年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赵思华
《遴选办法》新要求:企业在珠参保人员须10人以上!
珠海特区报 2022-06-13 07:02

记者从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根据国家、省、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要求和规定,以及我市实施近两年来遇到的实际情况,我市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珠工信〔2020〕118号)进行了20处修改,其中新增的一条要求企业在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

记者从新修订的《遴选办法》看到,除了将第一条的“健康发展”修改为“高质量发展”,将第三条的“优先遴选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制造等领域”修改为“优先遴选省政府确立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领域”外,还在第四条第一款增加了“在珠海市参保人员达到10人以上”的要求,目的是要把项目落地珠海,促进珠海当地发展。

据介绍,参考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相关遴选办法,此前珠海对参与遴选的企业要求过高,因此本次修订时将第四条第三款将企业上年末总资产从“2000万”降低为“1500万”、“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调整为“企业上两个年度营业收入都在2000万元以上”。关于第四条第四款对企业的增长率要求,分别从“15%”降到“7.5%”、“10%”降低到“5%”。

根据公开征求企业和法律顾问的意见,针对研发投入大的生物医药等领域企业,可以通过专业投资机构认可来判断企业的盈利前景,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第四条第四款增加了“公司估值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且有清科创投排名前50的投资机构投资的,该企业视为拥有盈利前景,年度利润可以为负数”的表述。此外,第四条第五款对企业研发费的要求,明确为每年都要超过3%。

本次修改还对“专精特新”企业实用新型专利数量,资质有效期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文字:陈新年 编辑:周晓晴 责任编辑:赵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