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近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6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碧艳,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轼,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春和为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据了解,珠海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实行环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通过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手段,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近三年,珠海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4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1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行政案件55件,涵盖野生动物保护、土壤生态保护、海洋生态保护、大气环境保护等范畴。自2020年1月1日起,珠海中院集中管辖珠海市和中山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

据悉,珠海中院将以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抓手,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举措,探索“先民后刑”的处理模式、丰富恢复性裁判和执行规则、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等审判工作机制,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作为,全力打造珠海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品牌。

文字:郭秀玉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观海融媒 2022-06-04 20:04

近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6月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碧艳,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轼,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春和为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

据了解,珠海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实行环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通过统筹适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手段,全方位保护生态环境。

近三年,珠海两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4件,其中民事案件20件,刑事案件1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6件)、行政案件55件,涵盖野生动物保护、土壤生态保护、海洋生态保护、大气环境保护等范畴。自2020年1月1日起,珠海中院集中管辖珠海市和中山市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

据悉,珠海中院将以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抓手,全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举措,探索“先民后刑”的处理模式、丰富恢复性裁判和执行规则、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等审判工作机制,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作为,全力打造珠海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品牌。

文字:郭秀玉 编辑:梁蔼欣 责任编辑:应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