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伤联网结算是解决工伤职工就医“跑腿”“垫资”的有效办法,也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具体实招。记者从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3月23日开始实施《关于提高工伤保险住院联网结算率的通知》,工伤联网结算落地1个月以来,为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工伤就医服务。
据了解,《通知》对工伤职工住院就医全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和环节进行了预判和分析,主要通过工伤医疗费结算挂账和鼓励医院与企业合作两种方式,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在保证准确结算和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我市35家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开展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
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的推进为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带来三大好处:
一是将工伤待遇支付环节前置到工伤认定环节前,大幅扩大了工伤住院联网结算应用范围和场景,即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前也可以申请住院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据统计,绝大部分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主要发生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前,这部分工伤职工以前采取先垫付,等待工伤认定出结果后再到社保经办前台申请零星报销。《通知》实施后,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只要申报了工伤,或者还未申报工伤但自述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可以在我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延期联网结算服务,给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带来极大便利。
二是能够有效减少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资金垫付压力,对于医保和工伤缴费正常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出院时收取不高于住院费用的50%作为押金,如果信誉良好的企业与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则可以享受零押金工伤医疗服务。据统计,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大部分是由用人单位垫付,伤情较重的职工工伤医疗费动辄10万以上,该项措施可有效化解用人单位短时间内垫付大额费用的经营压力,同时也可省去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准备报销材料、社保前台零星报销排队以及多日的审核等待时间,而且还可避免工伤职工相关工伤医疗票据丢失等问题。
三是鼓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与社会保险记录良好、连续规范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联网结算合作协议,约定用人单位预交工伤医疗保证金数额。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伤紧急就医证明为工伤职工提供零押金工伤医疗服务绿色通道。该项举措将使工伤协议机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获益,解决企业经营的后顾之忧,还将助力打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更加和谐的用工、医患关系。
推进工伤联网结算是解决工伤职工就医“跑腿”“垫资”的有效办法,也是做好疫情防控的具体实招。记者从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3月23日开始实施《关于提高工伤保险住院联网结算率的通知》,工伤联网结算落地1个月以来,为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工伤就医服务。
据了解,《通知》对工伤职工住院就医全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形和环节进行了预判和分析,主要通过工伤医疗费结算挂账和鼓励医院与企业合作两种方式,对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在保证准确结算和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全力推进我市35家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开展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联网结算。
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政策的推进为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带来三大好处:
一是将工伤待遇支付环节前置到工伤认定环节前,大幅扩大了工伤住院联网结算应用范围和场景,即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前也可以申请住院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据统计,绝大部分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主要发生在工伤认定结果出来之前,这部分工伤职工以前采取先垫付,等待工伤认定出结果后再到社保经办前台申请零星报销。《通知》实施后,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只要申报了工伤,或者还未申报工伤但自述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就可以在我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延期联网结算服务,给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带来极大便利。
二是能够有效减少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资金垫付压力,对于医保和工伤缴费正常的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出院时收取不高于住院费用的50%作为押金,如果信誉良好的企业与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则可以享受零押金工伤医疗服务。据统计,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大部分是由用人单位垫付,伤情较重的职工工伤医疗费动辄10万以上,该项措施可有效化解用人单位短时间内垫付大额费用的经营压力,同时也可省去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准备报销材料、社保前台零星报销排队以及多日的审核等待时间,而且还可避免工伤职工相关工伤医疗票据丢失等问题。
三是鼓励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与社会保险记录良好、连续规范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联网结算合作协议,约定用人单位预交工伤医疗保证金数额。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开具的工伤紧急就医证明为工伤职工提供零押金工伤医疗服务绿色通道。该项举措将使工伤协议机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共同获益,解决企业经营的后顾之忧,还将助力打造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更加和谐的用工、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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