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斗门一男子从清远市驾车返回珠海,路经广州花都区时车坏了,于是他从修车行借了一辆小车开回珠海。可是,他借的这辆车是有安全隐患的报废车,路面巡查交警发现车辆险情后,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对男子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男子借车回珠海却被扣
3月20日下午,斗门交警大队正在黄杨大道对过往车辆开展违法整治行动。突然,执勤的张警官收到一条报警信息:一辆粤R1××80号牌的马自达小车,正沿黄杨大道东往西方向驶来。执勤交警密切留意过往车辆,几分钟后,马自达小车果然出现在眼前,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下。张警官上前检查,发现司机穿着拖鞋开车,随后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小车状态为强制报废车辆。该车于2005年注册登记,已经有17年车龄,根据规定需每半年上线检测一次。可这辆车从2020年4月后就没有再去年检,因为超过三个周期不检验,被系统强制报废。得知自己开的是报废车,司机侯某也感到一阵后怕,赶紧和交警解释说这辆车不是他的。
原来,侯某从事沙石生意,几天前驾车去清远市取了一些石板样品,回程途经广州市花都区时,自己的车辆突然出了故障没法再开。在朋友介绍下,侯某找了当地一家汽修厂修车。可车辆短时间内没法修好,侯某又急着将样品带回珠海,于是汽修厂就将店里一辆马自达小车借给侯某。侯某没多想就直接开车回了珠海。事发当天,侯某从公司出发驾车去高栏港谈生意,途经黄杨大道时被交警拦停,才知道原来自己驾驶的是一辆报废车。
张警官对侯某进行安全教育,依法对他穿拖鞋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并扣留车辆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僵尸车”长期违停被报废
最近,斗门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斗门井岸华英路旁一处空地上停着一辆僵尸车。3月30日上午,斗门交警大队付警官前去核实情况。付警官沿着华英路一路寻找,在靠近黄杨大道的一处草堆,找到了湘K0××00号牌的奇瑞小车。小车车身锈迹斑斑,车窗玻璃蒙着厚灰,车轮已经全部瘪气。经核查,奇瑞小车年检有效期至2015年5月,目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付警官通过多种方式,也联系不上车主。走访周边商铺业主,也没人知道车辆是谁的,只知道停在这已经很长时间。交警依法拖移车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独有偶,斗门另一辆“僵尸车”也被交警拖走。3月10日下午,斗门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白蕉村村内道路停着一辆僵尸车,冯警官接报后马上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粤CW××43号牌的小货车停在进村道路旁,车身残旧,轮胎已经完全瘪了,车内更是一片凌乱。冯警官对车辆进行核查,发现小货车已经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由于无法联系车主,冯警官依法拖移车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珠海交警共收到僵尸车举报线索183辆,其中拖移清理36辆,电话通知车主自行驶离147辆。交警部门提醒各位车主,车辆如果还想继续使用,请及时办理年检;如果不想继续使用了,请通过正规途径报废车辆,交通安全不能儿戏,千万不要驾驶报废车上路。
近日,斗门一男子从清远市驾车返回珠海,路经广州花都区时车坏了,于是他从修车行借了一辆小车开回珠海。可是,他借的这辆车是有安全隐患的报废车,路面巡查交警发现车辆险情后,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对男子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处罚。
男子借车回珠海却被扣
3月20日下午,斗门交警大队正在黄杨大道对过往车辆开展违法整治行动。突然,执勤的张警官收到一条报警信息:一辆粤R1××80号牌的马自达小车,正沿黄杨大道东往西方向驶来。执勤交警密切留意过往车辆,几分钟后,马自达小车果然出现在眼前,交警示意车辆靠边停下。张警官上前检查,发现司机穿着拖鞋开车,随后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小车状态为强制报废车辆。该车于2005年注册登记,已经有17年车龄,根据规定需每半年上线检测一次。可这辆车从2020年4月后就没有再去年检,因为超过三个周期不检验,被系统强制报废。得知自己开的是报废车,司机侯某也感到一阵后怕,赶紧和交警解释说这辆车不是他的。
原来,侯某从事沙石生意,几天前驾车去清远市取了一些石板样品,回程途经广州市花都区时,自己的车辆突然出了故障没法再开。在朋友介绍下,侯某找了当地一家汽修厂修车。可车辆短时间内没法修好,侯某又急着将样品带回珠海,于是汽修厂就将店里一辆马自达小车借给侯某。侯某没多想就直接开车回了珠海。事发当天,侯某从公司出发驾车去高栏港谈生意,途经黄杨大道时被交警拦停,才知道原来自己驾驶的是一辆报废车。
张警官对侯某进行安全教育,依法对他穿拖鞋驾驶报废车辆上路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并扣留车辆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僵尸车”长期违停被报废
最近,斗门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斗门井岸华英路旁一处空地上停着一辆僵尸车。3月30日上午,斗门交警大队付警官前去核实情况。付警官沿着华英路一路寻找,在靠近黄杨大道的一处草堆,找到了湘K0××00号牌的奇瑞小车。小车车身锈迹斑斑,车窗玻璃蒙着厚灰,车轮已经全部瘪气。经核查,奇瑞小车年检有效期至2015年5月,目前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付警官通过多种方式,也联系不上车主。走访周边商铺业主,也没人知道车辆是谁的,只知道停在这已经很长时间。交警依法拖移车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无独有偶,斗门另一辆“僵尸车”也被交警拖走。3月10日下午,斗门交警接到市民举报,在白蕉村村内道路停着一辆僵尸车,冯警官接报后马上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粤CW××43号牌的小货车停在进村道路旁,车身残旧,轮胎已经完全瘪了,车内更是一片凌乱。冯警官对车辆进行核查,发现小货车已经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由于无法联系车主,冯警官依法拖移车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今年以来,珠海交警共收到僵尸车举报线索183辆,其中拖移清理36辆,电话通知车主自行驶离147辆。交警部门提醒各位车主,车辆如果还想继续使用,请及时办理年检;如果不想继续使用了,请通过正规途径报废车辆,交通安全不能儿戏,千万不要驾驶报废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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